內政部推動包租代管,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為社會住宅,實施第一年將補助6都辦理1萬戶,預計開辦時間台北市為本月底,新北市、台中市為11月下旬,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為12月下旬。內政部提出包含保證收租、稅賦減免、修繕與保險費用補助、免營業稅等誘因,對有居住需求的弱勢民眾提供租金補助,提高房客、房東、租屋業者參與意願。
台北市府修正「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將△F5-1規定明確化,未來都更容獎值提早在擬訂事業計劃初期即可估算,從「審議制」改為「行政審查制」可提升效能,降低都市更新案報核的不確定性。
今年5月內政部將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營建署提出8大重點,強調規劃與溝通並進,要求業者加強管理與自律機制,避免不肖業者危害民眾的信任感;不過,新版草案中,尚未解決地主撤銷同意書標準、協議合建稅賦減免、政府代拆規定等棘手問題,營建署指出,目前正依政院前次審查結果與地方政府執行困難的條文協商中,凝聚共識後將儘速在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正在審議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預計立法院下會期送審,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近日針對都更條例修法指出,像是公辦都要1/2同意比例門檻、不同意戶若提出行政救濟,政府不能強拆房屋等條文都很不合理,直言政府「怎會自己閹割權力」。內政部除回應北市府指責外,更回過頭強調永春都更案與修法無關,是北市府確有失責之處,雙方飄起一股火藥味。
台中市政府推動8年1萬戶社會住宅,並擬訂「台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修正草案,今(4)日在市政會議提案通過,今年底將完工的豐原安康段預計最快10月公告相關訊息,11月開放申請,並於明年辦理抽籤、選屋、簽約公證及點交入住作業。
都會區高樓比鄰而立,鄰樓的日照權益有時因而受損。內政部31日通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新建或增建建物高度超過21公尺者,都要確保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冬至日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取代原本僅限於住宅區的建物規範,擴大維護民眾的居住健康,預計後年1月1日實施。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近期通過實施,內政部為加速國內老屋危樓重建,提升建築物安全,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延續原本的安家固園計劃,再提出「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劃」,草案已送行政院核定,預訂於明年上路,補助民眾辦理自家結構安全、耐震能力評估及擬具重建計劃的費用。
精華區的都市更新大案陸續有進展,新北市新莊中正路、新泰路口的「泰舍至善元」僅以2年時間整合100%、151位地主協議合建,近日提前動工,完成同業眼中不可能的任務;延宕20多年的台北市正義國宅都更案「Diamond Tower」在今年2月完成120億元銀行聯貸案後,進入工程期準備收成,其他都更案也添加柴火,逐漸累積未來動能。
都市發展成熟,但許多公共設施用地未被妥善利用,不敷民眾使用需求,為因應土地複合多元利用的發展趨勢,內政部通過「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修正草案,全面檢討公設用地立體及平面多目標使用規範,擴大公設用地彈性提供綠能、氣象觀測及社福設施等使用,藉此活化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公共設施,發揮大眾使用效益。
都市更新爭議近日又起,適逢內政部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修正草案,增加對擬訂權利變換計劃的補助,重建案每案補助上限從原先500萬元提高到800萬元,並放寬產權複雜或基地特殊個案,可不受800萬元額度限制;有安全疑慮需補強的建築物,也增加補強設計項目補助,提高對民眾的誘因。
內政部3日通過「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草案,明文規範社會住宅的承租資格、相關申請及審查程序。未來民眾名下與家庭成員如無自有住宅,且家庭年所得、財產在一定標準以下,都可申請租賃社會住宅,租期3年,可申請續租3年,符合規定的經濟社會弱勢延長租期為12年,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的社會住宅,預計成為首批適用對象。
因應台南高鐵產業專區大臺南會展中心、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及沙崙綠能科學城等各項重大建設,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將於9月中旬推出「高鐵臺南車站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部分產業專用區開發經營案」地上權標案,基地面積約為3000坪。
台北市議會於本月5日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建商未售出的新成屋稅率降為1.5%,寬限期加碼3年,新稅率較3.6%的「囤房稅」大幅降低。不動產界業者認為,雖然政府官方釋出善意,但建議取消3年年限,至於社會團體巢運則跳出來痛批市長柯文哲向建商靠
內政部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增訂評估報告書應交付住宅所有權人及管委會、住宅結構安全性能類別應由開業建築師、執業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評估等規定,同時重新整合調整評估表格內容及分級方式,讓住宅性能評估機制更好理解,有助改善民眾居住安全品質。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在立法院已經完成一讀,日前政大商學院信義不動產研究發展中心邀請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靚琇以及台灣與日本業者舉辦座談會,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於會中表示,政策理想與實務運作可能仍有相當落差,需要磨合,目前的條例草案還有很多疑慮或有
配合今年1月修正公布的「住宅法」,內政部近日通過「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草案,將由內政部邀集相關機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成立住宅審議會,負責審議全國性住宅計劃、評估社會住宅對弱勢者保障等,以建立住宅審議機制,加速社會住宅推動。
今年以來,政府在居住政策上著墨頗多,近期包括設置國家住都中心、都更條例修正案、危老屋條例通過、包租代管計劃,都與民眾的住居權利息息相關,但有學者認為,中央頒布政策須與實務更切合,才是對症下藥。
實價登錄制度從2012年8月1日上路以來,已成為台灣不動產市場最重要的交易參考資訊,為使制度更精進,地政司目前研議實價登錄修法作業,包括移轉登記時一併進行實價登錄、預售屋簽約後30天內須實價登錄、申報權利人由地政士或代書改為買賣雙方、案件門牌完整揭露,在不增加民眾稅負、維持制度穩定的前提下,提供更為即時、正確的查詢資訊。
內政部昨日通過「住宅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配合今年初發布的《住宅法》,新增住宅計劃及財務計劃包含住宅負擔能力、增訂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劃,同時新增非營利私法人租用社會住宅的相關規範,加上已制定的社會住宅融資平台、包租代管試辦計劃,將加速社會住宅推動、擴大供給量。
內政部「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草案」出爐,承租者須名下無住宅,且家庭年所得在一定標準以下,租賃期限為3年,可申請續租,最長不超過6年,若為符合規定的社會經濟弱勢族群可延長為12年。內政部指出,社會住宅租金不得高過市場水準,並每3年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