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不管是否要申請那一萬六千元的補助,明細都完全列在電腦上,機關主辦人員可以清楚掌握,個人資料保護法已實施,這是有違該法疑慮的,因為個人的消費習慣也有可能成為歹徒的犯罪工具。國民旅遊卡消費若是為了申請補助,可以視為「因公」,但若沒有申請補助,只是私人行為,為何還要秀在網路上讓
近日接到國外一個與我專業相關的期刊,邀請我當該期刊的編輯委員,心想與自己的專業相關,藉編輯事務應該可與一些國外學者有較多互動的機會,應該是正面的,因此就答應。隔天上網一看,在編輯委員會的名單上,我名字後面的國名居然寫成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我去信請更正為台灣,隔天再看,竟改成Ta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條件通過旺中併購案後兩天,旺中集團旗下的中天電視台、中國時報及時報週刊即聯手以大量篇幅、時段報導對旺中併購案持反對立場的黃國昌教授亂丟菸蒂、疑似動員走路工抗議等負面新聞「修理」之。隔一日後,在臉書上質疑「走路工」為中天新聞自導自演的陳姓同學,又遭中天在新聞中公開其個人資料並揚言提
媒體報導成功大學與日本富士通簽約,將建立基因資料庫,而日方最有興趣的是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的健保資料。報導同時指出因為人權團體反對,所以計畫受到阻擾。此則報導顯示,這些資料使用果然是打算邁向商業模式,也必定會含國人的基因資料庫。如果要建立基因資料庫,我國雖然早已通過了︿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也有相
前財政部長劉憶如砲轟郭台銘賣股票賺十億,卻僅僅只要繳三四八萬的證交稅。事後劉部長澄清是私下對立委解釋證所稅相關議題時,以報載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申報轉讓持股的公開資料為例,並未涉及洩漏個人資料。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三條明文規定,稅務人員應對納稅義務人之「納稅」等資料絕對保守秘密,該法條可豁免提供的八類對
最新美國時尚文化雜誌《浮華世界》刊登一篇標題聳動的專文《世界大戰3.0》,描述「網路文明」對全球傳統政經、社會與法律帶來巨大衝擊。在即將到來的強調人性化3.0網路世界,該雜誌提出全球將共同面臨的爭議性問題,台灣當然也無法免於其外。首先,是政府管轄權問題。網路資訊無國界,但目前國際間仍無法有效處理跨國
聯合國將3月24日訂為「瞭解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真相權利和維護受害者尊嚴國際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強調,瞭解真相對受害者、家屬或社會的重要性,並直指這是不可剝奪、不應受到限制的權利。但從我國檔案管理局對政治案件檔案的保守作法看來,台灣顯然自外於國際潮流,馬政府寧使檔案塵封,也不讓社會追求真相。
健保局要販賣健保資料給學術界和企業,民間團體質疑沒經過修法保障的程序,衛生署表示政府願意修法,健保局甚至強調個資兩層保密…。大家都把焦點放在現行法令對醫療制度規範的疏漏缺失,卻忘記了「最根本」的原則:政府體系的行政人員,應該要保護人民對政府的信賴。
前台新銀行襄理沈俊宏被控洩密,於二○○八年下載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的台新銀行帳戶個資,被懷疑與國民黨立委邱毅在巴紐案爆發期間開記者會,所公布邱義仁信用卡刷卡帳單有關,最高法院於今年五月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沈俊宏六月有期徒刑。邱毅日前抨擊蘇嘉全「用女兒名義」在三重購置「三十一坪」的「豪宅」,並向合庫
除了記載持卡人的一些個人資料之外,美國綠卡也會顯示「使用期限」,也就是「CARD EXPIRES」這個欄位。有些人翻譯成「有效期限」,其實「CARD EXPIRES」所註記的日期,只是這張卡片的「使用期限」,與持卡人「永久居留權」的狀態完全無關。因為就算過了卡片的使用期限,只要再填寫I-90表格,也
高院判決李慶安詐領薪資無罪定讞,各界譁然。單看高院判決的「認事用法」,已令人難以置信。李慶安具雙重國籍,卻在市議員及立委的個人資料表「具有其他國籍」欄位填寫「無」,公訴檢察官與一審法院都認定,這是以隱匿不告知其兼具外國國籍情事之詐術方式,使台北市議會及立法院陷於錯誤,交付薪資等費用逾一億元,觸犯刑法
台灣與中國學者合作研究論文,台灣作者國名由Taiwan R.O.C改為Taiwan, China之事,根據報導清大江安世教授拒絕在先,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指出是第二作者的中國北大饒毅未經台灣作者同意擅自寫信要求期刊將「台灣」更名成「Taiwan, China」。
讀完貴版十五日「退休老師們,讓給年輕人吧!」廿五日「流浪教師願意代課嗎?」廿六日「流浪教師有話說」三篇大作,個人認為較長時間的代課應留給年輕人,至於短期代課找不到代課教師,關鍵在於學校不知道有意願的代課教師在哪?賦閒在家的代課教師,也不知哪所學校有代課缺?也就是雙方缺少「媒合機制」,因而產生「人求事
中資銀行在台辦事處最快將在九月底升格為分行,而中資參股本地銀行擔任董事,也即將在下半年成行。如何避免中資銀行、中資董事濫用聯徵中心資料及銀行授信資料,政府至今仍未提出有效方法。姑且不論中資外洩的銀行資料,可能成為中國政府打擊綠營政治人物、威脅藍營政治人物的籌碼,影響層面最廣的,恐怕是上百萬台商及台幹
筆者自己曾經接過數十通的詐騙電話,幾乎各種類型的都有遇過,但僅有一次向一六五的網站通報,那次是在某知名網路賣場完成交易後,接到自稱是警方的詐騙電話,因對方有清楚說出一些私密的資料,即使明知是詐騙仍難免害怕,立即就向賣場和一六五網站通報遇到詐騙的狀況。
金管會多次強調依法行政,因而據此對尹衍樑所代表的潤成集團參與南山人壽標售案,先提審查五大原則,再提補件六大要求,洋洋灑灑看似把關甚嚴,但是真正關鍵的產金分離問題以及可能為中資開後門的風險,卻說「無法可依,不在審查範圍之內」。這難道不是行政官僚又一個活生生的恐龍決策模式?
一九九四年,一名七歲女孩梅根遭剛出獄的性侵害犯為性侵與虐待後殺害,其犯行令人髮指,也引起當地居民氣憤,為何再犯風險如此高的性侵害犯已經住進社區,社區居民卻渾然不知,因此開始推動立法,以使性侵害犯的個人資料能被公開於大眾,一九九六年,當時的美國總統柯林頓終於簽署著名的梅根法案。
國民黨之無恥,可以從羅賢哲洩密一案完全看出。羅案一爆發,國民黨就馬上惡人先告狀,說羅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扶搖直上快速晉升,就差沒說羅賢哲是被民進黨叫去洩密!然而檢視羅賢哲的個人資料,羅現年五十一歲,父親是隨國民黨逃來台灣的老兵,母親是澎湖人。國中畢業後就進入中正預校,之後再就讀陸軍官校。以這種背景來看,
十八趴是制度問題,更是社會不公不義問題,要改革,當然要針對不公不義做改革,當然要改易更革十八趴,但國民黨馬政府定調十趴不動,所謂改革只是虛晃一招,欺騙社會!「你們十八趴,我們一趴」,社會大眾因不公平而不滿的怒火,燒向國民黨馬英九政府,國民黨陣營就出賤招,故意把前朝民進黨政府也領十八趴的幾名高官名字,
邱毅違法洩漏個人資料的行為,不是只有被洩密的民進黨相關人士的問題,甚至值得台灣人民一起重視。首先是邱毅將個資法第二條規定的民進黨諸多個人或是曾任職公務機關者的私人財務資料任意洩漏的合法性問題。立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很明確的規定,除了院會或是委員會決議的特別授權外,還受到目的正當性以及共同行使職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