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海警釋出在金門海域執法影片,引起了對海域安全的關注,同時凸顯了閩南語與台語之間的語言差異。根據行政院命令(臺文字第1110025587號函),各機關應統一使用「臺灣台語」名稱,但文化部及教育部卻持續使用「臺灣閩南語」,拒絕執行命令。這種行為不僅與事實不符,也導致語言名稱的混淆,使人誤以為閩
水砲是可發射高速水柱的一種設備,並非軍事武器,常用於消防滅火或鎮暴用途如水砲車。由於水砲能將大量的水投射到數十公尺之外,因此許多國家的海洋機關或海岸巡防單位,為維護經濟海域的漁民權益,並防止外國船隻非法捕魚,在口頭勸告無效時,常會使用水砲作為驅離非法漁船的執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