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司想傳媒相信大家對於拉瓦節並不陌生,國中理化教材所提到的「質量守恆定律」正是拉瓦節所提出的,由於他在化學領域所樹立的偉大成就,拉瓦節亦被譽為「近代化學之父」。但你知道拉瓦節不但是從法學院畢業的正港法學學士,甚至具備律師資格嗎?拉瓦節的個人背景
文化部公告《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含強化「公有文資」的保存作為,明定公有文資所有人或管理機關(構)「應」編列預算辦理公有文資的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並擴張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的適用範圍,不再限於「私有」,使「公有文資」亦可適用租稅優惠。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近期聲勢無量下跌,民調狂落,憂心忡忡的他,面對國民黨員日夜不停的爆料,一下子麻將、一下子女人、一下子政治獻金,不堪其擾,尤其是民調不斷下墜,韓國瑜最恐懼的事,已是可能被自己的黨內同志鬥垮,「換柱2.0」噩夢成真。韓國瑜目前選情詭譎之處,在於中國國民黨面對一系列爆料未能迅速澄清,
辛文現在的中共彷彿成了耍槍的猴子!有飛機、大砲、坦克罩著,正直指手無寸鐵在號泣的香港人,好不威風,也好不人道!但卻忘了周遭或頭上,都被全世界的人盯著,更有層層包圍的武器對準著,大家卻都屏氣在靜聽槍聲!類此的情境,像是一個粗暴的「盲劍客」,整天咆哮,漫天舞劍,只要一不留神,就被四周圍上的俠客亂刀斃命!
台大員生合作社在七月三十日召開第二次理事會,理事孫博萮使用台語發言,卻遭台大員生合作社主席施秀惠以主席職權強力制止理事以台語發言,理由是因六月十四日的台大員生合作社理事會中,台大教授官俊榮提案「理事會會議以華語做為交流語言」的議題,獲理事會通過。
陳立樵/輔仁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波斯灣(Persian Gulf)與黑海(Black Sea)是西亞地區一南一北的重要海域,自19世紀以來俄國與鄂圖曼帝國(Ottoman Empire)糾纏於黑海,而英國勢力籠罩在波斯灣與印度,兩強在這區域間的競爭稱為「大賽局」(Great Game),延續到20世
國安局人員利用總統出訪通關禮遇免檢查的漏洞,挾帶九千餘條免稅菸入境,意圖逃避四百多萬元高額菸稅,引起軒然大波。利用公務人員通關特權挾帶一些免稅日用品入境,應不只這五年,而是年代久遠,學長學弟彼此傳承,還跟上時代潮流開團購,終於爆發。這些年輕軍官行為雖該罰,但並非進口違禁物品,也不是收回扣影響採購、或
「馬案」終審判決無罪定讞,監察院陳師孟委員將對高院法官啟動監察調查:此舉引發憲法審判獨立原則與監察院行使糾彈職權的憲法爭議。本文認為:陳委員今日的調查甚或他日的提出糾彈,二者都享有穩固的憲法基礎;以下申論之:首先,憲法第八十條固然保障法官的獨立審判權;但是,法官也必須謹守法律分際實施審判。如果法官不
林憲同/律師馬英九所涉王金平關說洩密案,依據我國憲法體制與刑法共犯理論,馬氏絕對應與黃世銘共同成立洩密犯罪。高院是利用「『終審』不得上訴」的法制漏洞,硬幫馬氏編造寫成無罪判決書。筆者以法界人士讀來猶如國家法制史上的一張司法遮羞布!以下提出法律公評如后:
在香港爆發大規模抗爭後,中國開始傳出風聲要將香港納入中國的監控網絡之中,準備要在香港引進信用評分制度,想要藉此控制香港輿論,而這個傳聞,也可以從中國政府官方網站「信用中國」中的「地方信用網站」欄上出現香港和澳門,得到印證,而最令人訝異的是,「信用中國」的網站上出現「台灣」,這也代表中國有野心要想要監
呂政儒最近立法院完成「國安5法」修正三讀通過,而小英總統更宣示,立法院下會期亦將完成「中共代理人」的修法,將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發表聲明,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等;並指出,香港「反送中」給台灣一個訊息,如果自己不守護國家的主權、不保護國家的安全,葬送的將會是我們
日前,國民黨總統初選民調前的國政願景發表會上,前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提出「○到六歲由國家養」政見、高雄市長韓國瑜提出「長照滿六十五歲國家養」,國政願景發表會變成漫天喊價的撒紅包大會,代表國民黨建制路線的前新北市長朱立倫當場便直批這些福利不可行,更強調「就算郭願以自己身家財產墊付,大概只能負責一年左右」。
二○一六年,西班牙逮捕兩百多名台籍詐欺犯,涉嫌者雖皆主張是台灣人,但去年西班牙法院審理後,仍決定將這些人引渡至中國受審。如此的程序與判決,未來於歐洲,是否會成為慣例,就值得關注。原本刑法第七條規定,本國人於域外犯罪,須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才為刑法效力所及。而因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
首先,雖然筆者一介平民,但代表港人感謝台灣鄉親支持,和台灣政府的行動,讓港人在「送中惡法」抗爭中沒有感到孤單。無可否認,台、港之間未有司法合作協議,使兩地的執法存在漏洞,除了潘曉穎被殺案的嫌犯未引渡至台灣,過去有不少港人犯案後潛逃至台灣也未引渡返港,例如「五億探長」呂樂,或是同樣涉貪的警員、藝人曾志
楊貴智香港政府宣稱透過修改逃犯條例,是為了要解決無法移交罪犯的法律漏洞,打擊犯罪聽起來沒什麼不好,為什麼會引起香港市民如此劇烈的反彈呢?港府在今年試圖推動《2019 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其中涉及兩項香港法律,分別是「逃犯條例」以及「刑事事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逃犯條
陳慶麟/留台的香港學生總統您好:本人是一名來自香港的留學生,特意來信懇求總統對香港事態的關注,並希望總統予以實際行動。有關反送中的問題相信總統在臉書上曾表態,但,本人還是想跟總統詳述一下。事情源於去年二月,一對港人情侶來台旅行,該名陳姓男子於酒店殺害同行女友,並棄屍於郊外,及後一人回港。鑑於台港兩地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百萬香港人昨日為了反對所謂的「送中條款」上街,不管是主辦單位或是香港警方的統計,這應該都是香港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抗議活動。何以這麼多人會為了這個「逃犯條款」上街頭?而這個條款是「送中」還是「送終」?送中條款(或有人稱為逃犯條款),全稱是《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
文青別鬼扯前陣子華視不知道是新聞部的記者還是主管腦袋有洞,突然隨著屏東「綠農的家」的鬼扯蛋起舞,做了一則關於芒果使用益收生長素好可怕的新聞。然後遭受一大批芒果農的抗議後,才發現自己理虧,隨即將該新聞撤架。才沒過多久,今天又做了一則「10元麵包來源成謎? 揭開"低價"祕密」的奇怪新聞。
辛文郭台銘向以「霸氣」著稱,對「旺中」媒體不斷「黑」他,終於「忍無可忍」!氣到凍未條!並在臉書怒批《中時》的編故事能力令人嘆為觀止,「這家媒體集團的報紙,電視台,雜誌透過各種方式指涉國民黨內鬥,鼓吹階級鬥爭!殊不知同樣的「旺中」卻對韓國瑜呵護備至,天天造勢,還「全天候」的播報,猶能形成一股「韓流」,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有民眾發現自己生日當天消費的發票中了1000元,開心的把發票po在臉書發炫耀文,沒想到不到兩個小時中獎發票就被人冒領,該民眾憤而報警,最後警方順利抓到冒領者,不過從法規來看,其實可能冒領者才是中獎人?到底是怎麼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