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立法院開議至今,藍白聯手握有席次多數,議事爭議不斷,綠營提出議案,被刻意阻擋。包括剛入立院程序委員會即被攔下,連進入委員會的論辯空間都沒有。部分法案雖排入委員會,卻被「直接丟包」,一次又一次的散會動議,法案仍停滯原地,連大體討論都還未進行。但在野立委所提的法案總能「快速通關」,甚至不必逐條審
窮寇莫追。徐巧芯已經慌不擇路,連幾個月前所有國防外交立委都收到的密件都可以拿出來爆料轉移焦點,根本已經不顧台灣的外交處境,只為了救自己。再這樣下去,還有多少至關要緊的密件要被爆?我們真要陪葬鴨子划水好不容易努力得來的國際關係,與她玉石俱焚?
按「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涉及國家機密者,非經解除機密,不得提供或答復。但其以秘密會議或不公開方式行之者,得於指定場所依規定提供閱覽或答復」、「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廿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及第
張宇柔今年2月27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已於5月1日生效,其中規定「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或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資料,無論是否公開,都可被認定是洩漏或不當取得,此法提高外國機構於大陸的投資風險、對學術性質的科研交流合作產生壓力,也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