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員警在派出所值班,接獲顯示「警用電話」的來電,對方自稱其他單位員警,請求協助查詢民眾個資,兩名員警不疑有他,隨即協查個資,事後兩人才發現受騙洩密。由此可知,員警對於公務機密維護及個人資料保護之意識甚為薄弱。民眾撥打警察機關總機,就會透過全國語音系統轉到相應單位之警用電話,這本應為每
一位女作家之死,被懷疑與某補習班名師有關,致引發輿論的怒吼。此位名師所開設的出版社,屢屢能在激烈的競爭中拿到政府標案,就讓人懷疑其中是否有貪瀆不法之情事。而從此出版社取得的標案,似多採限制性招標下,就已暴露出目前政府採購法的大問題。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政府機關對外採購,雖規定有公開、選擇性
打著司法「改革」旗幟的官方「司改會」(據悉,民間「司改會」將登場),硬是提出「反動」透頂的一條法案,意圖扼殺新聞的第四權。這項提案由委員林照真領銜,姚崇略、王婉瑜及張文貞共同具名,針對的是「尚在偵查或審判之訴訟案件」,修法「嚴禁」廣播、頻道、網路「評論」。乖乖隆地咚,什麼時候「司法改革」不改司法,反
金老ㄕ戊戌政變 踩著墊背往上爬甲午戰爭對中國產生的影響是巨大的。那年之後,列強從對中國自強運動的肯定,重新轉回鄙視的壓迫;那年之後,北洋水師灰飛煙滅,中國海防步入百年之久的黑暗期;那年之後,一個姓孫的年輕小夥子斷絕了協助大清的念頭,開始發起革命。不過在當時,最引人注目的還是一場學運,也就是康有為、梁
立委柯建銘自訴馬前總統教唆洩密罪及加重誹謗罪,第一審判決無罪。而北院認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再次進入總統官邸之行為,因報告內容與第一次相同,馬前總統因此不成立教唆洩密罪。如此說法,是否說得通?馬前總統於二○一三年九月政爭期間所涉及的洩密情事,剛爆發時,立委柯建銘即先行自訴當年九月一日的教唆洩密罪與九月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案,歷經四個多月的審理,終於告一段落,在2017年3月28號一審宣判。本案中,柯建銘自訴控告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以及召開記者會涉嫌加重誹謗罪的部分,經合議庭審理,宣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然而,據媒體報導指出,馬英九「涉嫌洩密罪、教唆洩密罪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攔查,發生爭議,警方公布秘錄畫面,還原事件經過。惟警察對公共活動或公共場所進行攝影蒐證,限於「有事實足認對公共安全或秩序有危害之虞」或「為維護治安之必要」(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九、十條),則警員身掛秘錄器側錄蒐證的法源何在?縱有法源,警察也應於法定必要範圍內利用蒐證資料,且須符合蒐證
台海兩國困境相同:雙方憲法都不承認對方是外國,因此,起訴通敵叛國者所引據之法律,若明訂其通敵對象為外國,會牴觸憲法。但,中國辦台諜,照樣嚇嚇叫;而我國辦共諜,刑責之輕之毫無嚇阻力,令人扼腕!我國法官通常選擇適用「國安法」,因為「國安法」規定通敵之對象包括「大陸地區」,而「刑法」外患罪相關規定則沒有明
李克日前法官協會強調:《公開審判不當然等於法庭直播、司改國是會議宜慎思》。司改國是會議第4分組,所列出的案例類型有: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以及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第一、二審案件,有關:(1)民刑事選舉案件、(2)刑事貪瀆案件、(3)危害公眾利益(例如重大經濟案件)、(4)弱勢族群及邊緣文化的訴訟
邱風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近日再被爆料關說中油人事,對此,她(林)感嘆「黨內初選機制,從良性競爭演變成非我族類、誅而後快的戰爭」。國民當黨也推波助瀾說,民進黨內鬥互砍互殺,刀刀見骨。首先,我覺得林立委自己說得太嚴重了,其實應當沒有什麼「黨內初選機制,從良性競爭演變成非我族類、誅而後快的戰爭」。哪有那麼嚴重
北檢以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無故洩漏監聽通訊秘密資料及濫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前總統馬英九,被判有罪的機率極高。惟針對檢方的有罪舉證,馬前總統果真毫無辯駁餘地?針對馬前總統所涉嫌的犯罪事實,即是當時檢察總長將偵查尚未終結的案件向其報告,且因此洩漏不能公開的資訊。或許,一個可以解脫的理由,在於檢察總
馬英九涉犯教唆洩密罪;一○二年九月八日的馬英九總統府記者會上通篇說詞,則是已經洩漏了他的犯罪心跡。馬英九的紅筆加註文件,已經成為北檢起訴犯罪的直接證據;北檢直指馬英九係為進行政爭的犯罪目的,而實施本案犯罪。今日馬英九辯稱,係為整治關說的大是大非而正當行使總統權力云云,以上雙方論辯的基調,必將成為他日
杭東最近法務部提「保防法」,立委又提「反滲透法」(管制「假新聞」)等等,立意甚善,但仍嫌疊床架屋,淨多「繁文褥節」,有「令出多門」之虞,爭議性亦較多,不如抓綱、精要,並博採先進民主國家國相關國安法規,揉融納入原有的「國家安全法」(較「籠統」),採一條鞭做法,以建立符合民主憲政監督機制、保障人權的國安
台灣又有一位前總統被起訴了。陳水扁先生因涉及龍潭購地等案,僅卸任半年即遭羈押,後被合併判刑二十年定讞,目前保外就醫中;馬英九先生則在卸任十個月後,在前天因洩密等案遭到起訴,身上並有其他十案仍在偵辦或審理中。卸任的國家元首一個「貪贓」,一個被指控「枉法」,這讓民主的台灣真是百感交集。
法律白話文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偵辦柯建銘關說行賄假釋案時,發現柯建銘疑似為了全民電通案,曾打電話給王金平進行關說,使得當時的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施壓使林秀濤放棄上訴就該無罪判決不予上訴。黃世銘便將這件事報告給馬英九(判決有罪定讞)102年8月31日,馬英九以口頭轉述之方式,無故將檢察官偵辦中之
北檢昨日偵結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依違反「刑法」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提起公訴。先前,馬英九、黃世銘被控洩密與教唆洩密等案,黃世銘前年已被判刑,馬英九則卸任後檢方才啟動偵查。為了整肅政敵,不惜毀憲亂政、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不啻是馬英九「溫良恭儉讓」包裝的莫大諷刺。
法操司想傳媒2017年3月7日,陳姓小模命案在偵查上出現重大逆轉,被犯罪嫌疑人程宇指稱全程參與且為本案首謀的梁姓女子,經過三天的羈押,士林地檢署向法院撤銷羈押。據媒體報導,撤銷羈押主因,在於證明梁姓女子在場的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的女子是該大樓的住戶,並非梁女。報導中,更提到「檢、警坦言,偵訊時間緊迫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司法改革議題吵得沸沸揚揚,原因在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如火如荼召開,從一開始籌備委員的任命、議題設定以及與會委員的產生爭議不斷。因為秘而不宣,黑箱作業的作法讓民眾不無懷疑。兩週前,長期鼓吹陪審制度的張靜律師指出現今仍有5-10%的司法官有風紀問題。由於這樣的指控並未附具體
蘇勳璧全國農會改選 ,結果正如預期, 打著"再造新農業"的執政黨慘敗,這樣的結果,值得我們面對與省思。農漁水利會系統屬於民間團體, 存在台灣數十年,組成目的在為農漁民謀福利 ,回顧農漁會的作為及績效 ,也確有其為農漁民創利的一部分,如農會推廣農作物,為稻米和魚貨作品牌行銷…等, 但農漁
歷任人事行政局局長,有兩位足堪對照。第四任局長陳庚金,月退俸十萬元起,只因年金改革使荷包稍微消風,就敗壞氣急,唆使公務員「能撈就撈」,同場國民黨高官還熱烈響應。第八任局長李逸洋,扁朝時當到內政部長,卸任後,隱於市,教人吹奏薩克斯風兼買賣二手管樂器為生,安之若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