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是否違法濫權監聽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從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未成年女兒與別人私密通話的手機,特偵組照樣掛線監聽,連立法院總機都在監聽,甚至現在使用的line、WeChat、WhatsApp、網路電話通聯內容都能監控得到。原本以為已法制化的監聽,怎麼現在又現爭議,自己曾是被監聽的對象,走過眼見監聽
特偵組說,立法院的節費電話監聽技術上有困難,關於錄到的內容,先說是只有「嗶一聲」,後又改口說是「完全空白」,讓稍有實務經驗的電信業者驚嚇不已,寧願相信特偵組說謊,否則特偵組說法顯示出更嚴重的問題是︰台灣的監聽技術應用,不知落後世界幾個世代,也不知如何保障國家資訊安全了。
日前拙著〈服貿協議開放電信服務三大疑點〉一文,引起讀者廣泛興趣,NCC並快速地接受記者訪問,作了些回覆,本人有點受寵若驚。可惜的是,三個疑點沒有得到答覆,卻導引出更多的疑惑。NCC對開放的三個項目,「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作了較詳細的說明,但如何繞一大圈,連結到、解釋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包括電信服務的開放,資訊學界擔心國家資訊安全問題,人權學界擔心隱私權、個資問題,經濟學界擔心產業衝擊問題…。事實上,電信主管單位NCC(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連要開放什麼都搞不清楚(或是刻意要唬弄台灣人民)!一、連名稱都自相矛盾:服貿協議裡標題明明是「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但真正開
就在智慧財產局的擬修法封網事件甫落幕之際,另一個惡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電信法》修正草案卻浮出檯面,而且早在五月初就送行政院審議,這是一個比「封網法」更邪惡的企圖!各種權利人爭取其自身的權益保護,無可厚非,不過,做為政策制定的主管機關,必須清楚其職責是在平衡社會各種權利人的權益,也因此
原先沸沸揚揚的智財局限制國外網路一事,在網路強力撻伐聲浪下放棄修法,但原來早在今年五月初,NCC就已經針對電信法第九條提出修正草案,且內容更甚於智財局封網之範圍,大到可以由主管機關直接認定「違法」或者「違反公序良俗」。只要有點概念的民眾都知道,今天若我殺了人,就算光天化日之下目擊者眾,但這樣就可以直
當美國政府將中國華為公司的網通設備列入採購黑名單時,台灣電信業者卻大量使用華為的基地台。大陸小米機在台發表時,一堆所謂的台灣「米粉」,在台下熱烈歡迎小米機的董事長雷軍。我有種錯亂的感覺,不曉得對岸一千多枚飛彈對準的是華盛頓或台灣?也不知道是否兩岸已經統一?不然怎麼中國大陸的歌唱節目,台灣全程播出,戲
蘋果日報「動新聞」羶色腥內容引起廣大批評,朝野昨天對壹傳媒「動新聞」同聲譴責,政府單位也找到法源開罰,大快人心,但在這整個事件背後還有值得大家探討的地方。首先來談遭受池魚之殃的電信業者,特別是中華電信,雖然中華電信明白澄清表示,不論是MOD平台或手機加值內容平台,都未與壹傳媒簽約,也沒有下架等問題,
中國移動將入股遠傳電信十二%並取得一席董事,表面上是中國與台灣雙方經濟交流之一環,但是由於電信網路是國家基礎建設的一環,若錯將經濟自由化、國際化理論套用在台灣電信事業開放上,將使得中國電信集團立即大幅搶灘台灣,同時掌控台灣電信公司的所有權及經營權,台灣電信網路將引發骨牌效應,加速淪陷至中資手中。
台灣政治與媒體解嚴開放已屆二十週年,然過度開放卻毫無秩序的媒體市場環境,使社會普遍反感與不滿。近幾年,公民社會眼見政府對於傳媒亂象的無力,以及傳媒侵犯人權事例一再發生,我們不斷在爭取與政府,乃至於傳媒,無間斷的對話。 因此,長期訴求台灣媒體改革的公民團體,於上週齊聚一堂舉行「媒體公民會議」,http
高雄捷運建設期間,因為某些工安事件釀災和未定讞的弊案起訴,一直被負面渲染,訛語相傳將來完工通車,岌岌可危,為自身保命,不妨暫時不要搭乘。前天,高雄捷運紅線通過履勘,正式通車,據某唯一媒體報導約有二十萬人乘坐。捷運站體的硬軟體設施,就留給乘客去公評體會,只是看到那麼多「勇敢」的市民,扶老攜幼,幾乎擠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國親版的「依政黨席次比例推薦委員」條文如果通過,可以預見該委員會必將未獲其利,先蒙其害!一般民眾對此委員會的功能,可能僅限於取代新聞局廣播電視事業處的功能,卻不知此委員會也將管理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電信業務,舉凡手機費用、網路收費、電話固網費用、網路內容,以及電信業者市
新聞局通過「公共廣電及數位電視發展二年計畫」,特別編列九十二億元預算,其中約六十七億元是用來針對高畫質和行動電視而編列的基礎預算,顯示政府朝向數位電視發展的決心是很強的,就世界潮流來看,政策本旨值得肯定。類比時代,華視和公視,也就只是一個頻道;可是數位化後,公視將有六個加一個高畫質(HDTV)的頻道
中華電信工會明天起要展開罷工了。五個多月前,中華電信工會會員大會投票通過罷工決議,經數月與資方及官方協商未果,決定用罷工行動來表達反民營化的訴求。我自己曾因留學而在英國住了五年,幾乎每年總會碰上有規模的罷工事件。罷工結果雖不必然一定能顯著改善勞工權益,但公共服務與公用事業的政策因此被公開討論與重新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