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亦稱電動自行車)亂象,雖受主管機關注意,並在二○二二年十一月卅日正式納管,但因立法方向與實際脫鉤,掛牌竟予長達兩年緩衝期且執法寬鬆,致違規亂象卻不減反增。其車主占比最高是外籍移工,長者及未滿十八歲青少年則佔少數,發生範圍集中在工業區、各火車站和商圈周邊。
台中市府驗出台糖冷凍梅花豬肉片含有西布特0.002ppm,行政院跨部會召開記者會說明稽查結果,認為檢測同一來源、同一屠宰場的肉品都沒有檢出瘦肉精。衛福部次長王必勝表示,地方政府判讀應該更謹慎。台中市府則回應,有驗出是事實,產品業者可依法申請複驗。台糖董事長楊明州強調「台糖從事養豬70年來從來沒有被檢
六月卅日起,交通部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祭出最重罰可六千元新制,相信大家都很有感,行人地獄亂象獲改善。但凡事過與不及皆有失,日前有人在YT發了一則行車紀錄,駕駛人在綠燈遇到行人闖紅燈,在沒有煞車情況下通過路口,當下沒有發生擦撞,但該名駕駛事後被檢舉,警方開出六千元罰單。
交通部宣布今年六月三十日起實施的臨停違規記點制度調整,各縣市黃線、專用車格等配套措施完善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暫緩記點但罰款照舊。「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及職業駕駛都不滿。小女日前也收到類似罰單,忿忿不平,路邊上下乘客,不到三十秒,又無礙交通,但因處處紅線,若還是允許檢舉,即使只是罰款,仍然讓駕
十月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公布最新數據,今年一至八月的交安死亡人數,南投縣高達八十三人,較去年同期增加四十人,死亡增幅全國最高。對此結果,筆者毫不意外。筆者曾在台中、台北居住二十多年,以汽機車代步,無數里程,平安度過。尤其在台北騎機車多年,看似車陣不絕,但因警方嚴格執法,加上市民守規,反而安全。
大直的樓房倒塌,令人怵目驚心。有民眾可能會問:為什麼我們政府會這樣、沒有辦法保護人民?其實應該反問: 政府不就是民眾你自己選出來的嗎?台灣近年的政治,應該早就隨著民主的進展,會有更大的成就。相反的,由於各種因素,造成現在紛爭更多、對立更尖銳、謊言更盛行、瘋言瘋語更普遍,特權、黑道、貪污、包庇、暴力,
根據新聞報導,日前台北市重慶北路發生一起水泥攪拌車翻覆事故,疑似是因為水泥車超重再加上過彎時不慎才造成車輛翻覆。所幸翻覆意外並沒有波及到其他用路人,水泥車的黃姓駕駛也僅受到輕傷,不過路旁有一輛違規停在人行道上的機車,倒是剛好直接被傾瀉的水泥給「固定」住。
維基百科上這樣描述四年前的「衛生紙之亂」,二○一八年二月底至三月初間,因廠商行銷手法不當和媒體報導造謠漲價,導致民眾一窩蜂搶購衛生紙。當時,在野黨政治人物搶拍大賣場架子上衛生紙空空如也的景象,推波助瀾了「衛生紙之亂」。後來,行政院長的蘇貞昌一語中的,說著「無論你再怎麼會臀,我們一人都只有一粒卡臣」,
在後疫情時代,當台灣開放國境,準備迎接各國觀光客之際,包括日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都在來台旅遊須知內提醒,台灣的交通對行人相當不友善,CNN電視台更是毫不客氣地指陳,台灣的交通根本就是行人地獄!我也要不客氣地回應CNN:台灣不僅是行人地獄,更是守法用路人的地獄。
這次的全台村里長平均同額競選率已經達到三十九%,新北市甚至超過五成。這樣僵固的結構,不容易創新,可以想見接下來的四年,地方政治不會有太多改變的機會,既有的綁樁利益分配版圖大概也不致被更動,讓人沮喪。有沒有什麼契機可以攪動這種現況?答案恐怕只有同意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憲。
日前,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在其臉書指出,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的競辦幕僚大多是政二代,並暗酸「真是加分加到爆!」且自以為是的猜測,若陳時中當選,某某人會當什麼職位……對於徐巧芯議員的政二代說,讓人不禁想起2019年台北市立委補選陳思宇酸民進黨候選人何志偉是政二代,結果戰火
拜讀程仁宏教授投書《為什麼要處分這名警察?》,部分內容恐有誤解,故撰文說明。程教授引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之規定,該條文確有「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等要件,惟該條文有詳細列舉十六個項目,為不舉發的必要條件,而違規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
高雄一名三十三歲陳姓警察,在巡邏時發現吊車違停紅線,上前取締盤查;下車買便當的吊車司機苦苦哀求「我是艱苦人!」並答應立即移車,陳警認為現場無造成交通危害之虞,告誡司機盡速駛離,以維持交通順暢,最後未開單,吊車司機開心向警察敬禮致意,整個過程遭人側錄檢舉,警方表示將予行政處分,合理嗎?
疫情肆虐期間,警察又發生社會注目事件,二件日常交通處理案,碰上權勢就變質,其中一件未依法辦理;另一件卻經辦過頭,都招致非議。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紅線違停,爆出施壓疑雲,連日新聞報導,案情撲朔迷離,在警方公佈執勤錄音全文,證實警員原本將要舉發交通違規,經徐議員當場溝通後,警方未開單離去。民意代表為民喉舌,
所謂「誘之以利,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脅之以威」是說服他人的主要方式。利誘與威脅,效果較速,也容易速散;情感與論理,皆需時間心力培養之,但較能細水長流。又,利誘與威脅兩相對照,會發現:前者至少眉開眼笑,後者卻面目猙獰。或可說:總是只用威嚇的方式說服別人,只怕很負面(當然,只用利、情、理之中的任一者,也
十幾年前筆者剛主跑社會新聞時,某天下班前,長官氣呼呼地叫我拿攝影機,跟著當時常搭檔的文字記者去南港分局,說有一名警察「瘋了」,要我跟著去採訪。當時聽不懂,就跟文字記者進分局門「找碴」,文字記者與員警談話內容,筆者越聽越奇怪,在採訪車上我問發生什麼事?原來是民生組的文字記者搭採訪車沒繫上安全帶,被警察
韋儒弼警方5/27晚終於公佈徐姓市議員的違停密錄器。個人看完後,發現社會大眾似乎冤枉了徐議員,因為她的態度「溫和冷靜」,並沒有想像中的「兇巴巴」施壓警員。但個人覺得很有問題的是:1、擔任市議員,對各種法規應該比一般人更清楚。該紅線已證實是市府畫的,明明知道紅線不應該停車、連臨時停半分鐘都不行,尤其是
臺北市國民黨議員徐巧芯的單行道違停爭議延燒,徐態度放軟,並向可能造成員警的不舒服道歉。值得注意的是,她從「警察自己不開單」到承認「可能讓員警有壓力」的改變,顯然理解到爭議造成的負面效應。回顧二零一四年新北市國民黨議員陳明義,因為嗆環保局清潔隊員「讓你們掃個夠」,形象大崩壞,同年議員選舉以十五票之差落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施姓員警因舉發多件交通違規、反映單位問題遭到調職,引起輿論探討,分局回應該員半夜開單違反比例引發民怨、民眾向民代陳情、涉及刑事案件等,調職依法有據,絕無懲罰性調職。相關說明反而令人起疑。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深夜時段違規停車為得勸導免予舉發,然而
隨著智慧型手機與行車紀錄器愈來愈普及,讓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不斷增加,然而其中也存在著不少跟拍、惡意報復等案情,不僅引發民怨,也讓警力不堪負荷。據警政署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從二○一六年的153萬7316件,攀高到二○二○年598萬6145件,五年內增加近四倍。二○二○年警察機關受理近六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