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收受台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賄賂,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上月15日裁定陳重文以2百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最後高等法院在20日發回更裁後,台北地院即於21日裁定認定陳重文確實有勾串之虞,且交保後仍有串證事實,更裁羈押禁見。
記者陳杉榮國民黨在立法院惡搞民進黨政府,遲早惡整到自己!歐洲商會最近刊登政情報告,提醒在台外商密切注意國民黨立委所提「藐視國會罪」的修法,立法院若通過本罪,企業領袖不論本意為何,如果觸怒立委,都有面臨刑責的風險。這份報告是個警訊,國民黨立委違憲擴權的提案,不僅涉及政治惡鬥,已然殃及國家經濟發展,請國
台灣死刑釋憲案已在4月23日於憲法法庭開庭辯論,最快7月下旬對死刑是否違憲做出判決。國民黨立委提及近八成民眾不贊成廢死,另點名九名大法官,具廢死心證。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是否廢死應該要有社會共識及民意基礎,要審視國民感情思考到民意。廢死立場就算是同黨也有不同聲音,恰吉(台語)王世堅為民進黨立委
傅崐萁率領十六名藍委訪問北京,政論節目主持人譏諷說,如果將遭到逮捕一年多的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一起帶回台灣,就要支持傅崐萁爭取二○二八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提名,並且投他一票。可惜的是,傅崐萁自己斷送了角逐大位的絕佳機會,從頭到尾只敢講北京當局想聽的話,換取中共施捨小恩小惠。
最近因為大法官釋憲,死刑議題又被討論。德國早已廢死,社會大眾有沒有共識是另外一回事。只是德國民眾對死刑的存廢還有另一種觀點。他們認為死刑的存在,其實會誘使犯罪者在犯案時,因為有死刑的關係,而更有可能把被害者給謀殺掉,因為犯案者一旦讓被害者或旁人存活,很有可能留下的活口,會讓自己的罪刑被判死刑。當犯案
藝人黃子佼去(2023)年6月遭臉書《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粉專部落客指控,自己17歲時遭對方強吻、拍裸照。之後,黃子佼雖與爆料人Z小姐和解,卻遭檢警查出,黃的個人硬碟中,有上百部私密片,其中,7部含有未成年裸露內容。持片事件曝光後,黃子佼再度受各界撻伐,最近,更有K小姐爆料自己17歲時,遭
因李昭然法官的逝去,血汗司法的議題又成為討論焦點。但口號式的改革不會贏得人民對於司法的敬重。法官被期許也自許為正義的代言人,諷刺的是,法官對自己的勞權無能為力,因為「與其抱怨」,不如「多結幾件」。基層法官、檢察官人力短缺的訴求偶爾能被外界所知,同樣負荷過重的司事官、檢事官、書記官或助理的聲音,可能就
在當今數位化快速發展的時代,社交媒體應用如同雙刃劍,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連結方式,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隱私與安全風險。最近,TikTok這個全球青少年最愛的社交媒體平台,再次成為國際關注的焦點。這不僅僅是因為它帶來的文化現象,而是它背後潛在的數據安全問題,這直接觸及了數百萬用戶的個人隱私。
教育部近期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聲稱只有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專業公正,專業倫理才能發展。但悖離教學現場的修法走向,只是戴著公正的高帽,外行看內行。校事會議是針對校園事件的調查與處理,調查員真正的專業應建立在對教學現場的熟悉與同理上。
士林地院一名李姓法官因案件壓力墜樓身亡,才引發輿論譁然,近日又傳出某法院書記官過勞,導致蕁麻疹發作,發燒住院最終敗血症併發肝腎衰竭過世。依法務部統計年報,近三年告訴、告發等刑事案件,為十年前二倍有餘。日本人口為我國五·四倍,然直接向檢察官告訴、告發之案件僅有我國四分之一,顯見如何處理我國司法濫訴問題
近來食安問題接連發生,在傳播快速之下,造成國人對食安的重視與恐懼,防衛國人食安問題是各級政府的基本責任,更是販賣食材與食品業者應有的良知與天職,在辣椒粉驗出蘇丹紅犯罪及知名聯鎖店感染諾羅病毒事件,台灣應全面檢討並革新存在已久的食安問題。台灣洗腎逾9萬人,世界第一,大腸直腸癌患者每年約1.6萬人,全球
士林地院法官,因案件壓力過大不幸墜樓身亡,如何有效解決法官案件壓力過大的問題,乃當務之急。依司法院統計處數據,地方法院近幾年每年新收案件超過300萬件,其中多達50幾萬件須進入正式審判,2千餘位法官平均分擔下,每人每月分案20幾件。筆者身為在野法曹,很清楚這樣的辦案及結案壓力會影響裁判品質,連帶損及
據報載,有地院刑事法官被工作壓力壓到精神產生異狀,而跳樓自殺。我國刑事案件,依筆者手邊資料,二○一七年時,普通刑法案件加特別刑法案件已達四八二四二八件。七年後的現在,最保守估計,已遠遠超過五十萬件,這是何等驚人之件數。筆者早在一九九○年於中興法學期刊第卅一期的一篇論文「維持社會安寧之法律體系」,已極
全世界沒有哪一個國家受到中共的滲透像台灣這麼的廣泛且深刻,台灣如果沒有建立完善健全的國安體制與法律,中共將不必發動戰爭,透過利益、權利收買台灣的人心,再用洗腦的滲透方式,台灣將不攻自破,拱手讓給中共。這就是中共全面統戰台灣的最高指導原則,台灣如果連預防的機制都棄守,就真的只能讓中共無聲無息的赤化台灣
自由時報四月七日刊載一則社會新聞:詐欺集團「車手」犯了廿一次共同詐欺取財罪,事實審法院宣告各罪的刑期分別為一年一月至一年四月;「各刑合併之刑期」高達廿三年九月,然卻定其「應執行之刑」僅三年二月而已。檢方不服,質疑是「打百分之十三的大優惠」、「犯罪愈多折扣愈高」,有鼓勵多犯罪之嫌!如斯司法實務運作詭異
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獲緩起訴,引發社會議論,陸續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演藝圈已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並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對加害者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法制面恐須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METOO被害人的權益方面,比如「追訴權時效的適度延長」亦應被重視。
藝人黃子佼涉入持有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風波,引起社會公憤。有立委提案加重性剝削刑罰,最重可直接判處死刑、增加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罰則,並新增保安處分強制治療等。更有立委提案對於持有刑法第三一九之一及三一九之二條成年人性影像者,亦須科以刑罰;筆者認為以下幾點有待衡酌。
上周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遭緩起訴消息公開後,引發社會議論,陸續又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目前演藝圈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與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演藝圈跨出一步,正視兒少性剝削問題,然而單純對加害者方面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恐仍需法制面的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而
在當前高度資訊社會,如何針對跨國大型社群平台進行妥善治理,已成為各民主國家無法迴避的課題。而盤點經緯萬端的施政項目,如何確保大多數良善網路使用者與數位網路與傳播業者,不受詐騙犯罪危害,又是箇中關鍵。回顧過去幾年來,儘管政府用了很多氣力、向國民宣揚各種打詐作為。但是這些政令宣導式訊息,很難廣泛傳達於眾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特別是至親無辜被殺者,每逢清明,總有「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之傷悲,孰令致之﹖孰應責之?為了伸張無辜死者不幸的正義,「死刑」是必要之惡,有其繼續存在之必要。為了極小化無辜被殺的人數,以及免除民眾莫名被殺的恐懼,「死刑」是維持治安的必要手段。漢高祖劉邦占領秦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