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涉入持有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風波,引起社會公憤。有立委提案加重性剝削刑罰,最重可直接判處死刑、增加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罰則,並新增保安處分強制治療等。更有立委提案對於持有刑法第三一九之一及三一九之二條成年人性影像者,亦須科以刑罰;筆者認為以下幾點有待衡酌。
蕭雄淋/律師整理提供●余正煌論文共58343字,不含空白的字元數為73767字。余正煌的論文,附錄使用到林智堅的民調問卷,共6570字。不含空白的字元數是8593字。如果加上問卷題目在論文本文的重複使用,余正煌使用民調問卷已逾一萬字。●2016年1月5日陳明通e-mail給余正煌的「論文計劃初稿」,
蕭雄琳/北辰著作權事務所主持律師、臺北大學法律系博碩士班兼任副教授退休我是一個著作權法專業律師,執業律師卅餘年,專辦著作權法案件,我的當事人藍綠都有。我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辯護,是一位好朋友為林智堅不平,拜託我研究一下林智堅的案子,我看了全部卷宗,覺得他有冤屈,這是一個應該無罪的案子,所以接了這個余正
立法院新會期已開工兩週,新任立委們的問政內容,也讓選民目睹荒腔走板、毫無常識。翁曉琳作為旅德法學碩博士,搞不清行政立法的相互制衡;牛煦庭不懂宗教自由,將信仰與政治混為一談;民眾黨立委圖鑑神似遊戲「神奇寶貝」LOGO,抄襲與致敬只在一線之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