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的「大港開唱」剛結束,屏東縣舉辦的「台灣祭」登場,尤其台灣祭的免費舞台設置,已是春假「聽團仔」族群的首選,大港開唱與台灣祭這兩個音樂祭,今年的最大共通優點就是濃郁而清醒的台灣意識。因一曲《鮮花》而爆紅的中國樂團「回春丹」四月二日於台北舉辦演唱專場,並預定南下「台灣祭」演出,但四月一日卻傳出,回春
八年來,「前總統」馬英九,一再刷存在感,北京也對他「高度讚賞」。這位任內就被國際媒體認證的笨蛋、魯蛇、過氣政客,始終想利用自己的「前總統」微弱象徵,為中國的大內宣、大外宣效勞。出生於港英九龍,這個人不顧香港被國安法、被二十三條,也要為獨裁者的大國夢效勞,趕在五二○前「赴京趕考」。吃台灣米、喝台灣水又
健保開辦後,雖然達成以相對低廉支出提供大部分民眾醫療的目標,但是凡事不可能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長年下來已經造成醫療環境相當的傷害。目前台灣經常性醫療保健支出占GDP比例,不僅遠遠低於美國,大幅低於日本、法國,甚至也低於南韓、捷克、葡萄牙,但是醫療的可近性卻是世界領先,形同一個人不吃飯卻每天加班
世局紛亂,令人眼花撩亂,無法理解其中的意涵。其中,獨裁政權與強人政治似乎展現超強韌性,對民主自由體系造成嚴重的威脅。尤其,俄羅斯總統普廷悍然發動侵烏戰爭,導致冷戰結束以來,最大的地緣政治危機,已造成雙方數十萬軍民死亡,並受到嚴厲的國際制裁,卻依然得到八十七%以上選票支持連任。為何世人眼中的戰犯、獨裁
先破題,此處的「欲為」是指不顧台灣全局而硬要蠻幹,實則另有意圖;「不為」是指不願做、不會做、不敢做;「應為」,即應該做。新國會開議以來,中國國民黨在立法院有許多應為而不為,卻又為所欲為的動作。以近月表現為例:先說國民黨急著要將中配(他們說「陸配」)入籍年限從六年縮為四年。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上週六起生效。新法審議過程不到五十天,法條措辭模糊,不僅羈押最長可達十六天,可採閉門審判,還有國安法官審理,嚴重罪行得判處七年以上徒刑,甚或終身監禁;且即使罪嫌不在當地犯行,香港警察仍可按其「域外效力」條文追捕。這一立法,被指幕後的北
三二三赤鎖香港!中共把香港人民關入專制鐵幕的巨鎖—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三月廿三日生效,「鏘」的一聲上鎖了,從此自由、民主、人權與香港天人永隔!曾誓言「反攻大陸、打倒共匪」的中國國民黨,對香港被鎖進鐵幕、中共倒行逆施(這是國民黨過去慣用語)連屁都不敢放,矇上眼睛假裝看不見。中國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條立
中國的假民主是國際皆知,即使不斷否認卻無法掩飾事實,尤在香港治理上更暴露無遺,從一開始的五十年不變到港人治港到新《基本法》,可說是逐步侵蝕香港的民主與競爭力。再看看「見山書店」的例子,應該可以給我們更多的警惕與反思空間。「見山書店」開在香港上環一個寧靜街角,本來只是一間小型的藝文書店,但因長期遭不明
吳誠賴清德副總統曾經宣示說台灣應該協助世界更和平、更穩定、更繁榮。要達到這個目標,很顯然台灣的體質還要繼續強化。另外他也提出了「健康台灣」的國家願景,雖然起始點是從台灣傑出的醫療體系出發,但這其實是一個了不起的願景,因為它的廣義解釋正好呼應前面一點:一個健康的台灣才能協助世界和平、穩定與繁榮。依此演
香港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俗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草案),已於廿三日生效。今後,除了《港區國安法》的「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之外,《國安條例》更明確涵蓋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惑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都採取嚴刑重罰。新增的境外干預罪,「境外勢力」不
著名中國問題專家章家敦在《國會山報》撰文指出,中國股市自2021年達到高峰以來,市值已經蒸發七兆美元(約台幣222兆)。中國的經濟正在迅速崩潰,而習近平決心將中國帶往「錯誤」的方向,例如:習近平要求絕對服從,中國股票的走勢總是受到政府獨裁政策的影響,而不是公司績效本身;習近平對台灣及菲律賓的好戰言論
廖宏祥/ 曾任麥道航太駐台代表、戰爭學院榮譽講座前言儘管美國的民主與共和兩黨幾乎在所有政策議題都南轅北轍,但對中國威脅和提升台灣國防能力卻具有高度共識。華盛頓計劃把派駐台灣的美軍人數從卅人增加到二百人,以加強訓練台灣的部隊。而美國國會也於二○二二年通過國防授權法案,為台灣的武器採購提供五年內一百億美
香港立法會19日審議通過基本法23條,並隨即正式生效。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白色
香港「愛國議會」日前通過基本法廿三條立法,這部在廿一年前因五十萬港人上街抗議、泛民主派全力反對而擱置的惡法,最終在無人反對、未按正常立法程序進行公眾諮詢之下,火速完成二讀、三讀。全體「愛國議員」藉由參與廿三條的立法討北京歡心,雀躍地表示能完成所謂的「憲政責任」,是「光榮」的任務,還稱立法能讓香港發展
二○二四年三月,香港立法會在短短數天快速通過《基本法》第廿三條的立法,當週就生效,國際譁然。此法案在未經充分的公眾諮詢下快速通過,幾乎涵蓋所有被認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行為,從叛國、煽動叛亂到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聯繫等,都將被嚴厲懲處,港人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甚至思想自由,遭受前所未有的箝制。
正當中國在南海地區擴大挑釁,與菲律賓發生衝突之際,國民黨立委群起要求蔡總統前往太平島宣示主權,立法院國民黨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更說,安排五月十六日登島考察,「不管蔡總統去不去,我們自己去」。菲中的島礁糾紛,太平島非主角。藍營選在敏感時刻,且是五二○賴清德政府上台前夕,要我們國家元首參一腳,從國際角
王濬香港立法會在20日晚間通過極具爭議的「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引發國際軒然大波。不僅聯合國、歐盟、美英等都對香港未來充滿擔憂;更讓人再度看清中共的威權「真面目」,以及其對於普世價值、民主自由、人權法制,乃至於最基本的誠信道德,是如此地徹底無視並野蠻踐踏。 從2020年中共強行通過舉世譁然的《港版
在近期的動盪中,中國證監會似乎搖身一變,成為資本市場的「超級英雄」,鄭重其事地推出四項看似嚴肅的政策,旨在「整頓」資本市場。這是一齣怎樣的戲碼?是真心實意的自我革新,還是另有所圖?首先,這四項政策在表面上看來彷彿是為了提升上市公司的品質,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並且強化證監會自身的建設,目的明言是要振
依自由時報3月18日林志潔教授發表「反對憲法盲與人權盲的國會改革法草案」一文指出,在國、眾兩黨的國會改革法版本中,……。草案還規定,立法院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企業、法人、各基金會、社團和自然人,提供其調查所需的檔案、帳冊、財務資料等文件,同時,立法院還有權可以要求相關人員赴立院或指定地點作證或接
「自由開講」律師尤英夫〈對賴總統的建言〉一文指出,建立穩定的兩岸關係,建議賴總統在未來的就職演說中,有必要說明如何穩定兩岸的關係,賴總統恐怕要繼續秉持前任總統遵循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和平、對等、民主、對話」的態度,處理兩岸事務。儘量避免對立與分歧的擴大,誠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