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消息指出,有華為前員工爆料,華為在捷克偷偷蒐集用戶、官員及商業夥伴的個人資訊,並將其輸入到1個能從中國進入的電腦系統。根據《法新社》報導,2名在華為工作多年的經理,週一向捷克當地公共廣播電台表示,他們被迫將人們的個人數據,輸入到1個獨立的商業數據系統。而這些資訊包含子女數量、愛好及財務狀況等項目
調查發現,全球保險業認為今年最大風險是「科技風險」,但台灣保險業則認為,今年最大風險是來自「投資績效」,顯示台灣保險業都把風險聚焦在投資績效及獲利能力,主要原因是台灣保險市場日漸飽和,保險業如何在低利率時代下,擴張市場並維持成長及獲利動能,將是業者最重要課題。
過去幾週包括英國航空(British Airways)、萬豪酒店(Marriott)都因個資外洩事件陸續收到鉅額罰單;財經媒體《CNBC》報導,在歐洲各國紛紛根據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法(GDPR)大力執法之下,現正遭歐盟調查的Google、臉書恐怕會被開出更高額的罰單。
《衛報》報導,抖音(TikTok)因涉及擅自取用戶個人資料、侵犯兒童安全問題,正遭到英國監管部門調查;如果英國當局裁定抖音違法,抖音恐將面臨高達4%的收入罰款,約1790萬英鎊(約新台幣7億元)。英國資訊專員Elizabeth Denham週二表示,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中,規定科技公
歐盟各會員國個資主管機關,為執行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展開一系列調查及裁罰,過去一年內近百件GDPR裁罰案例中,提供數位服務與廣告的相關產業首當其衝,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執行顧問翁士傑提醒,由於服務內容牽涉多數公司間的資料加值運用與共同行銷,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流程不夠透明,未讓當事
臉書(Facebook)預計明天將宣布發行全球穩定幣白皮書,將與國際信用卡結清算組織合作,恐對於現有的網路借貸平台(P2P)產生一定衝擊,且未來有計畫與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通貨互動,也可能跨大其應用範圍。KPMG安侯建業建議,相關業者欲發行穩定幣服務,須注意金融支付與及匯兌法規遵循。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日前率團訪歐,與歐盟執委會下「資通訊網絡暨技術總署」(DG CONNECT)總署長 Roberto VIOLA共同召開第1屆「臺歐盟數位經濟對話(Taiwan - EU Dialogue on Digital Economy, DDE)」。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今日與媒體談話時透露,下週將出訪歐盟,展開「數位經濟對話」,將針對數位經濟發展,如金融科技(Fintech)等領域進行交流;此外,為申請「歐盟GDPR適足性認定」,國發會在去年底向歐盟遞交「台灣自我評估報告」,這次出訪國發會也將與歐盟展開面對面的技術性協商。
歐盟2018年實行旨在保護個資和隱私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號稱「史上最嚴格個資法」,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則認為,歐洲對科技公司的監管法規,恐限制科技業的創新能力。《CNBC》報導,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今(16)在巴黎Viva Technology大會上,對歐盟在科技業上的監管表示擔心,「歐
科技公司如臉書時常傳出個資安全問題,Google也傳出其開發的中國審查版搜尋引擎「蜻蜓計畫」(Dragonfly),恐傷害言論自由和用戶隱私,蘋果公司執行長庫克(Tim Cook)表示,不受監管的科技業對社會造成巨大破壞,支持政府對科技業「強力監管」,也認為除此之外別無辦法。
德國經濟週刊(Wirtschaftswoche)週三報導,中國電信鉅子華為向德國政府提出一份「無間諜協議」,以解決外界對華為爭取參與德國5G行動網路基礎設施的安全擔憂;華為創辦人任正非也向中國呼籲,中國政府也應該簽署一份類似的無間諜協議,以及遵守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法(GDPR)。
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去年五月生效,號稱「史上最嚴格的個資法」,GDPR上路後,目前僅日本在今年1月取得歐盟白名單(適格性認定),台灣也在去年底向歐盟遞交自我評估報告,盼爭取「歐盟白名單」;新世代金融基金會今(1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爭取歐盟白名單並非唯一,或第一要務」,建議政府機關
臉書(Facebook)近年來因為仇恨言論管理、假消息散佈及隱私數據問題成了眾矢之的;臉書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30日作出回應,表示公司確實有責任盡到這些義務,但公司的規模使得錯誤「不免會發生」,因此呼籲制定全球性的規範管理。
為取得歐盟GDPR適足性認定,國發會在去年底委託外交部,向歐盟遞交我國適足性自我評估報告,歐盟司法總署總署長Tiina Astola今年3月正式回應,對於台歐展開GDPR適足性對話表示歡迎。國發會表示,Tiina Astola除對我方提出適足性認定一事表達感謝外,也指出我方提出的評估報告,對未來雙方
臉書公司近年捲入多起用戶數據外泄醜聞,英國《觀察家報》及科技週刊《Computer Weekly》日前取得臉書內部文件,指出臉書曾接觸全球各國數百名政要,甚至以撤回當地投資作為威脅,要求對方反對立法保護網路個人隱私。文件顯示,臉書曾在英國、美國、加拿大、印度、越南、阿根廷、巴西、馬來西亞及歐盟28個
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去年五月生效,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法」;GDPR施行後,目前僅日本取得適足性認定,若加計歐盟「95指令(1995年個人資料保護指令)時期,則有13個國家或地區取得歐盟適足性認定,台灣也在去年12月向歐盟遞交自我評估報告,盼後續能儘速展開技術性對話。
隨著科技市場緊縮,當前不少企業紛紛縮減人力以降低成本。而現卻有資料顯示出,科技大廠Google人力部門早在2016年市場興盛時期,就已隱瞞內部員工展開削減薪資、福利和津貼等成本的舉動,引發員工不滿。據《彭博》報導,日前有消息人士指出,Google於2016年提出的1份削減成本內部文件近日於公司內部曝
法國個資監理機關22日以Google違反GDPR為由,重罰Google 5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7.6億元),為GDPR施行以來金額最高的裁罰案;國發會今(24)日回應,指GDPR施行後,對台衝擊較大的產業為航空業及金融業,但相關產業營業型態與Google這類大型網路服務業有所不同,因此認為相關裁
法國監管機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CNIL)週一裁定,Google搜尋引擎服務違反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的新法,二大理由是Google未對怎麼使用數據資料保持透明,以及個人化廣告服務缺乏法律依據、未能充分有效徵得用戶同意,因此予以裁罰5000萬歐元(約17.6億台幣)。Google成為歐盟
歐盟新的隱私保護規定上路後,「谷歌」(Google)成為首個被開罰的美國科技業巨頭,法國數據保護監管機構週一(21日)對Google開出5000萬歐元(約17.8億元新台幣)的罰單,理由是其對用戶展示的個人化廣告缺乏透明度,且資訊不足、缺乏有效同意。Google表示,正在研究該項裁決,以決定下一步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