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台灣警察的自戕事件頻繁發生,不僅凸顯了警察團隊中存在的身心健康問題,也引發了社會對於警察支持系統有效性的深刻質疑。警察身為社會秩序的守護者,其職業本質要求高度的心理耐壓能力和身體強度,然而當他們面臨極度壓力時,似乎卻難以獲得必要的支援和理解。
最近因為大法官釋憲,死刑議題又被討論。德國早已廢死,社會大眾有沒有共識是另外一回事。只是德國民眾對死刑的存廢還有另一種觀點。他們認為死刑的存在,其實會誘使犯罪者在犯案時,因為有死刑的關係,而更有可能把被害者給謀殺掉,因為犯案者一旦讓被害者或旁人存活,很有可能留下的活口,會讓自己的罪刑被判死刑。當犯案
據報載,有地院刑事法官被工作壓力壓到精神產生異狀,而跳樓自殺。我國刑事案件,依筆者手邊資料,二○一七年時,普通刑法案件加特別刑法案件已達四八二四二八件。七年後的現在,最保守估計,已遠遠超過五十萬件,這是何等驚人之件數。筆者早在一九九○年於中興法學期刊第卅一期的一篇論文「維持社會安寧之法律體系」,已極
幾天前聽到一位優秀的法官發生意外,實在不捨,也無法置信,但是衡諸最近一段時間裡,發生的軍警與公務人員的意外事件,的確需要政府、醫療、心理與公共衛生等單位,提高警覺並且注意防範。去年(2023年)我們才逐漸從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脫困,恢復正常的生活。這三年多的防疫工作如同作
近日北部有地方法院法官選擇輕生的新聞,著實令人遺憾。但不知道民眾是否有發現,這類新聞常常並不會引發太多的後續討論,也並沒有那麼多的追蹤報導;其實不見得是新聞媒體不關心這樣的議題,而是代表著新聞界對於報導輕生事件的「進步」,試圖避免模仿行為(維特效應)的發生。
馬英九應召去中國祭「黃帝」,叩見習帝,被台灣國掛布條罵「賣國賊」,罵得痛快,卻陷入文字定義遊戲,流於各說各話,馬辦壯膽喊「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但只敢在台灣喊爽。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滅亡,流亡台灣的政府,虛構「代表中國」又被聯合國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