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真健康事業公司未依法定期限及法定計算方式,辦理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之退出退貨,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會今天會議通過,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為保障傳銷商的權益,傳銷事業應給予傳銷商充分的時間考慮,以評估自身是否適合從事傳銷事業,及因一時衝動購買商品後可以申請退出退貨。因此傳銷管理
公平會今舉行「跨國科技巨擘與在地市場競爭秩序研究」線上座談會,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表示,希望公平會調查Google,在數位廣告市場上,是否有壟斷的情形?是否有違反公平競爭的原則?目前大多數媒體不得不跟Google合作,但又沒有議價權力,公權力必須介入才行。
炎炎夏日正值漁業用冰需求的高峰期,澎湖縣3家漁業用冰製冰業者今年7月同日調漲價格,公平會調查後通過,該3家業者合意調漲漁業用冰價格,構成公平交易法第15條之聯合行為,對3家業者裁處合計新台幣30萬元罰鍰。公平會指出,漁業用冰是指漁船出海捕魚冷藏漁獲物使用之冰塊,產銷業者須具備大型冷凍庫、專用冰模、冷
南韓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PIPC)週三以網路巨擘Google及Meta(臉書母公司)在未經用戶同意下,擅自蒐集個資,並將此用於投放個人化廣告,違反「個資保護法」,對兩家公司開罰共一千億韓元(約二十二.三億台幣),成為該法實施以來,南韓政府裁定的最高額度罰款。
公平會今(14日)會議通過,在附加負擔條件下,同意光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國輪業者申請聯合承運機關(構)進口物資器材聯合行為展延,許可期限自111年9月29日起至116年9月28日止,共計5年,盼能促進國輪船隊發展,穩定政府進口物資。公平會指出,國家為了發展整體國家經濟利益,建立適當規模的國輪船
全聯福利中心去年10月宣布以115億元併購台灣大潤發,經過公平會長達近9個月的審核,今年7月中終於獲准,過去幾個月全聯忙著股權交割事宜,全聯福利中心併購大潤發的第一步,派任全聯職位最高的女將,董事長室高級顧問賴淑子出任全聯和大潤發合併後的首任營運長,已在近期生效。
台灣大(3045)合併台灣之星交易案,目前仍在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平會審核中,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預計在12個月內與台灣之星完成整合效益,而在經濟規模帶動下,財務綜效最快1個季度就可看到,與台灣之星整併後,「新台灣大」財務表現勢必往上一階。
統一集團7月宣布買下法商家樂福6成股權,外界關注收購進度。公平會副主委、發言人陳志民今(2日)表示,該案已遞件,但必須補件,待業者完成補件之日起30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最多可延長60天。公平會審查該案將著重3方向,大致上會針對垂直結合、水平結合,以及併購後對整體市場效益與影響的綜合評估。
Google、Meta等數位平台壟斷數位廣告市場,影響全球媒體業生存,引起各國政府重視,但台灣官方遲遲未有行動;學者昨聯合推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對於媒體與平台的議價、協商、調解及仲裁都有詳細規範,希望能推動國內相關立法,且建議主管機關為甫掛牌的數位發展部。
國內多位學者今聯合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對於媒體分潤的議價、協商、調解及仲裁都有詳細規範。學者表示,唯有國內通過該專法,新聞媒體要求平台為使用新聞內容付費時,才能有法律依據。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表示,數位平台沒有聘請任何記者編輯,卻賺取數位廣告將近8成的收入,造成台灣媒體
公平會今(31日)通過第1614次委員會議決議,頑碼資訊有限公司(頑碼公司)使用競爭對手「愛食記」美食網站之食記資料,混充為自身「飢餓黑熊」網站及App內容,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頑碼公司5萬元罰鍰。
公平會今天(24日)第1613次委員會議通過,弘軒科技有限公司不當使用競爭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且關鍵字廣告整體內容使人誤以為兩者具有一定合作關係,為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且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10萬元罰鍰。
NCC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草案3場座談後,因引發質疑聲浪、只好緊急踩煞車;中介法迴避平台的經濟管制、重點放在內容管制,NCC不願觸碰平台壟斷的蛋糕、卻被蓋上箝制言論自由的布袋,也算是活該!中介法原意是「確保國家安全及維護社會秩序」,明定「數位中介服務自由流通之權利」,除了人性尊嚴之保障、國安
公平會指出,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全面實用成語辭典》及《完全釋義成語辭典》,其封面刊載資訊不實 ,有廣告不實之情事,裁處5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接獲文化部來函反映,世一公司2021年出版銷售的成語辭典《全面實用成語辭典》及《完全釋義成語辭典》,其封面分別刊載「獲選第32次中小學生讀物選介」、
多層次傳銷事業詩泰美有限公司,未在變更事業名稱生效的15日內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遭處5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詩泰美公司於2019年11月以事業名稱「愛芙聖有限公司」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主要銷售美容保養品;後來在今年4月26日經台北市政府准予變更事業名稱為「詩泰美有限公司」。
多層次傳銷業者富佳康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佳康公司),變更營業所卻未先向公平會報備,另外,其與傳銷商締結之書面參加契約,未載列法定應記載事項,因此,公平會於今(10)日第1611次委員會議通過,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處10萬元罰鍰。公平會查悉,富佳康公司2020年12月新增台北市營業所,該營業
政府立法前 媒體公會可申請聯合行為豁免 與數位平台談判Google、臉書(Meta)等跨境數位平台本身未產製內容,卻藉由新聞獲得流量,獲取台灣近八成的數位廣告收入;而在地媒體花費成本培育記者、編輯,卻因不合理分潤致使廣告收入大幅萎縮,陷入生存危機。NCC近期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並未觸及外界關
NCC︰採競爭法或著作權法 尚無定論NCC將於本週四(十一日)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首場公開說明會,另於二十五日辦理一場公聽會。法律、企管、資管等跨領域的學者都建議中介法應納入媒體內容議價;NCC副主委翁柏宗回應,台灣要用競爭法、還是著作權法方式,尚未有定論,NCC持開放態度。
根據近日公布的「台灣網路報告」指出,有高達五十一%的網路使用者支持數位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顯示「新聞有價」逐漸成為主流民意,不論是政府或數位平台都不應忽視;但包括Google台灣或臉書母公司Meta,都僅回覆還在了解數位中介法內容、不然就是不評論。
公平會指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巨豐旅館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高雄市「鉑愛悦」預售屋過程中,未提供重要交易資訊予購屋人審閱,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分別處興富發公司120萬元罰鍰、巨豐公司4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