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法官,因案件壓力過大不幸墜樓身亡,如何有效解決法官案件壓力過大的問題,乃當務之急。依司法院統計處數據,地方法院近幾年每年新收案件超過300萬件,其中多達50幾萬件須進入正式審判,2千餘位法官平均分擔下,每人每月分案20幾件。筆者身為在野法曹,很清楚這樣的辦案及結案壓力會影響裁判品質,連帶損及
花蓮遭遇7.2級強震,國民黨立院總召傅崐萁將其家中災情跟社會大眾分享。影片顯示家中禮盒發生土石流,從客廳到走道都是滿滿的禮盒,散落一地各式各樣禮盒,包括,藍標約翰走路、高級威士卡、洋酒及茅臺酒禮盒、茶葉、愛玉等各類禮盒,網友看得目瞪口呆。傅崑萁發現名菸名酒與高貴禮盒引發社會不良觀感後,立刻刪文。
何謂僱用人侵權責任,受僱人又該如何解釋? 新聞報導中指出,台灣大車隊與陳姓運將有「指揮、監督」等僱傭關係,依民法「僱用人」須連帶賠償的規定。關於僱用人侵權責任的規定,規定在民法第 188 條第一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