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至接待中心看屋,在現場與代銷公司經理購買預售屋並匯款至經理個人帳戶,事後發現慘遭詐騙引起譁然。房市專家提供8大簽約注意事項提醒民眾,無論是購買預售、中古屋,簽約須注意契約是否蓋有公司大小章,且交付金錢應有公司開立收據或契約書記載為證,切勿將款項匯至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上路,規定房東應使用符合內政部公告的契約與房客訂約,若契約條款違反規定,最高還可處房東30萬元罰鍰。內政部同時公布9大惡房東詐騙坑殺房客手法,提供將要租屋或遇到租屋糾紛的民眾參考。
曾在去年坑詐多名房客的惡房東張淑晶,這幾週又陸續有房客向媒體投訴受其詐騙,崔媽媽基金會建議,房客本身要充足租屋常識,並善用救濟管道,才能保護自己權益,破解租屋坑詐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