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日前為文,指出林益世案受賄罪的解釋,根本不需援用人言言殊的「實質影響力說」,就可判斷林構成「對於職務上之行為」的受賄。有關「對於職務上之行為」受賄(刑法第121條、刑法第122條、貪污第4條第1項第5款、貪污第5條第1項第3款)的解釋,除一方面不需要已經產生該職務行為,更不以該職務行為違背法令為必
財政部說,為減少人力成本,所以除非納稅人主動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不會退還民眾溢繳的小額稅款(泛指綜所稅等國稅退稅額在兩百元以下、地方稅一百元以下)。但,不比不知道,一比真氣人。我們要問的是,為什麼新加坡政府可以想出小額溢繳金額主動留在下期稅額中直接扣抵,又不揩老百姓油的變通做法呢?而基隆市稅務局也可以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廿五條之一規定,應補、應退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得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免退。國稅局以此法為依據,針對綜所稅溢繳兩百元以下稅款者,納稅人若不主動申請則不退。國稅局認為小額稅款免徵、免退,加加減減之下,整體而言,並未占百姓便宜。然而免徵、免退的對象各自不同,少繳者免徵當然開心,但他們的
最近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的行政立法國民黨團共識版之證所稅,基本特色為針對股票「初級市場」課稅,對於「次級交易市場」則大幅放寬。舉例而言,賣出十億元以上採核實課稅(但中大實戶只要進出人頭分散即可規避),就算指數超過八千五百點,也不過微幅增加證所稅,因此幾乎全部證所稅負擔將由初級市場IPO公司股東承擔。
國民黨股利收益高達二十九億元,佔該黨申報總收入八成,引起輿論譁然。雖國民黨以黨務支出龐大、財務吃緊作為辯解,但這個曾在一九九四年八月被《遠東經濟評論》譽為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究竟還掌握多少財源金脈,又再次引發人們關注。有關國民黨黨產的相關議論,在今日似乎被錯誤導引退化至「僅有立場沒有真相」的口水戰。但
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點,我們到台北地院排隊領取陳前總統羈押庭旁聽證,離開時已是半夜三點。六位檢察官提出了充滿假設與推論的至少十種罪名來表達他們對阿扁總統的仇視。舉凡,所有的錢都是賄款,所有的轉帳都叫洗錢,扁家成員每個帳戶的每一塊錢,都是貪污所得,連台灣海岸線長,黑道偷渡中國,都可認定為阿扁逃亡
對於政治人物的貪腐,世上大概無人不痛恨。自陳水扁家庭海外匯款事件爆發以來,陸續爆出的企業家送到扁家的金錢數額之大,當然會令所有台灣政商高層以外的「局外人」震驚;尤其台幣像日圓,面額大,動輒上「億」,更讓普通百姓像聽天文數字。在這種情況下,媒體煽動對扁家的仇恨,司法也藉機嚴懲陳水扁,會讓許多人看來是理
南社鄭社長、客社張社長與我,十一點便到地院排隊等候下午一點才能領取的旁聽證,其中兩張被藍營領了佔位,我方朋友只有十八張。其餘,只能靜候庭外。六位檢察官至少提出五十種理由說明他們痛恨阿扁總統,當中充滿了假設與推論。舉凡,所有的錢都叫賄款,所有的轉帳都叫洗錢,扁家每一位成員的每一個帳戶的每一塊錢,都是貪
代號「慶寧專案」的巴紐金援外交案,由於穿針引線的金紀玖中飽私囊落跑,相關人士紛紛出面撇清,作秀成性的立委則捕風捉影博版面,再加上唯恐天下不亂的傳媒,儘管真相似漸浮現,但已使某些失實或脫焦的臆測無限上綱。其實,回顧這件慘遭外界繪影繪聲形容成「外交鐽震案」或另類「國安密帳」翻版的侵占背信案(依據外交部於
長期追查中國國民黨黨產,曾至地政事務所申請前國民黨黨營事業中國廣播公司的地籍謄本。乍見地政所職員戴著老花眼鏡從檔案室出來,邊走邊彈灰塵,紙張蛀痕斑斑,方知這塊位於台北市仁愛路三段、曾是中廣大本營的土地,似乎逐漸被人淡忘。申請謄本日期溯自日治時期。資料顯示,從二戰終了後,這塊原屬台灣放送協會的大片土地
█ 陳信成有關高為邦先生八月十六日於自由廣場投稿「木乃伊政府」一文,指出渠曾於「輝常不一樣」電視政論節目中,論及政府沒有採納其於一年前所呼籲推動民眾「匯款十元,摧毀一個詐騙人頭帳戶」,再以列印之「匯款明細」向政府領取獎金之建議,以致電話詐騙案件未能有效控制,歸因於事務官傲慢、怕事、不敢負責,政務官沒
日前就不當黨產議題,國民黨、徐少萍委員分別具狀提告。其實將黨產譬喻為「不當取得」、「贓款」的說法,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二○○七年六月一日作成的九十三年度自字第二八五號刑事判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vs.游錫?)已明白指出二項重點:一、自訴人為一政治團體之社團法人性質,依人民團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其組成目的,
公投討黨產案第二階段連署書已達一百四十萬份,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昨日親自將連署書送到行政院,由行政院長張俊雄接下,此項公投可望與明年總統大選合併舉行,以展現台灣人民追討不當黨產的主流民意。與此同時,國民黨除了密集出售黨產外,更將國民黨黨營中央投資公司信託給七位專家學者,由外資銀行管理,並宣稱此舉係兌現前
真沒想到一向自認為極聰明的兒子,也近乎被騙。晚上九點兒子一進門放下包包拿了提款卡,就要出門道:「媽媽您要不要一起到郵局提款機,因我上個月從網路上購物七百二十元,對方說我ATM轉帳時有誤按,故將會被連續轉一年份,也就是會再被轉出十一個月七百二十元,如果不在今晚十二點前到提款機前做更正,將會很麻煩,對方
國民黨內的王馬之爭日趨白熱化。一方面,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宣稱特別費案一審有罪仍將參選到底,亦表示如果能有非本省籍總統,代表台灣走出了族群問題,「這是台灣的福氣」。另一方面立法院長王金平則表明不會參加黨內初選,並強烈批判國民黨初選辦法一開始就已為特定人量身訂做,是一場不公平的競爭。王金平並向國民黨中央
筆者日前參與一場防範網路詐騙公聽會,感受深刻。近年來台灣網路購物及拍賣發展快速,但據警政署估計,去年約發生三千七百多件網路詐騙案,若加上未報案的,朱俊曉立法委員則估計實際應超過一萬件。相關單位輕忽防範網路詐騙相關法律的修訂,不但嚴重影響國人對電子商務的信心,也嚴重影響相關業者投入發展的信心。
「誠信」兩字,是泛藍政客、聯合中國媒體最愛用的。從政黨輪替之後,這兩個字變成藍軍口頭禪,搞得似乎綠營人人慚愧、本土政權不誠不信的樣子。直到馬英九涉嫌貪瀆被檢方傳訊兩次為止。沒錯!請想想:馬市長涉案後,你還聽過聯合中國媒體談「誠信」嗎?因為,馬英九的特別費說辭,前前後後就有五種版本,這些藍調媒體已經不
國務機要費的性質是什麼?在檢方偵結國務機要費案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後,成了矚目焦點並引發極大爭議,未來法官如何認定,恐將關係判決結果,影響重大。這筆經費的「性質」,就政治面,藍綠立場不同,看法兩極,藍軍認為,阿扁總統及吳淑珍涉及A國務機要費,綠軍民進黨則認為,錢沒有流進私人口袋,只是程序瑕疵。
「反貪腐」被批評「雙重標準」,擁紅親藍倒扁媒體更政治掛帥,立場偏頗,還炮製扭曲新聞,興風作浪!其實,他們沒有「雙重標準」,而只有「一種標準」,就是以馬英九的政治利益為唯一標準,別人涉案是貪腐,馬英九涉案卻不是。以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為例,根據政府頒布的首長特別費規定,特別費使用項目為「因公招待、餽贈及
勞委會官員對勞保被保險人(包含勞工或雇主或職業工會的會員)在上下班途中接送配偶小孩,如發生事故,需要受四個條件的限制,才能認定是公傷。依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