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榮宏台北、苗栗兩地都有警方的現場處置引發討論,台北部份,是民進黨的台北市長參選人、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在選舉造勢活動時,幾年前因期貨交易蒙受虧損的陳姓男子突然陳情抗議,警方基於職責將陳男帶離現場,本屬稀鬆平常,好事者卻說警察維安過當,國民黨和民眾黨還架砲遙轟陳時中,蔣萬安指他主張「以民為先」卻讓
十幾年前筆者剛主跑社會新聞時,某天下班前,長官氣呼呼地叫我拿攝影機,跟著當時常搭檔的文字記者去南港分局,說有一名警察「瘋了」,要我跟著去採訪。當時聽不懂,就跟文字記者進分局門「找碴」,文字記者與員警談話內容,筆者越聽越奇怪,在採訪車上我問發生什麼事?原來是民生組的文字記者搭採訪車沒繫上安全帶,被警察
韋儒弼警方5/27晚終於公佈徐姓市議員的違停密錄器。個人看完後,發現社會大眾似乎冤枉了徐議員,因為她的態度「溫和冷靜」,並沒有想像中的「兇巴巴」施壓警員。但個人覺得很有問題的是:1、擔任市議員,對各種法規應該比一般人更清楚。該紅線已證實是市府畫的,明明知道紅線不應該停車、連臨時停半分鐘都不行,尤其是
台灣號稱人權立國,但不講求證據,如何談司法改革。司法改革,是國人最盼望的、也影響民意高低,但改革如何一次到位,要有方法。其實,最關鍵點莫過於就是證據法,即如果能夠清楚明白證明,就能夠使司法判斷正確。證據,是讓法庭能分辨真偽的要訣,而「證據證明的方法」,就是要求得「準確」,此項要求,可以提升「司法判斷
繼「區間測速」後,政府再祭一執法利器「科技執法」。利用監視攝影機搭配AI車牌辨識系統,只要駕駛人在路口稍有違失,都無所遁形,罰單隨之而至。問題是電眼監視下的違規者,很多是上街買菜的婆婆媽媽、搶時間的外送員,反應慢的長者或路況不熟的外地客。過去員警站路口執勤,尚會審酌現況,給予適切合理處置,現在科技執
一名高中生在去年五月遠距教學期間,冒用校長名字進入線上教室,和老師、同學進行對話,事後被校方發現記大過,該生不服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成功翻盤,教育部決議撤銷大過,要求該校重做處分,引發熱議。對此,筆者提供幾點想法供參。首先,從「法」的觀點來檢視,學生針對校方懲處結果不服,依法申訴,是法律賦予權利,就像
王英明有報導稱,「新北市交通局有鑑於去年轄內行人交通事故中,未『禮讓』行人就超過三分之一,選在汐止國小周遭大同路2段312巷口,以及新店大豐國小附近,建國路民族路口,進行科技執法,4月1日起,駕駛沒『禮讓行人』,就會吃上一張1200元~3600元罰單。」。
任職警政機關的王翔正先生投書「檢舉並非改善交通利器」,其中提到諸多檢舉案件造成前線警力不堪負荷的現象,並表示交通總體改善有三項重要的工作:交通教育、交通工程、交通執法,前兩項他都稍微提到意見,但是獨獨最後一項「交通執法」卻隻字未提,令人費解。警政人員唯一直接有權限改進的地方難道不是「交通執法」嗎?民
立法院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個人是贊成的,但檢舉人說的也有道理,違規就是違規,不該限制檢舉項目。癥結在於台灣地小人稠,若交通法規多參照國外,未考量本土特性,要不違規也難。遭檢舉最多,最惹民怨的是違規停車。六都市區到處畫滿紅黃線,要覓得停車位可真難!我有次機車停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一名王姓男子把轎車賣出2年後竟然收到行政執行署的通知,說他欠繳停車費及罰鍰共26萬餘元。一查一下才知道原來當初賣車時忘記辦理過戶,而轎車買家把車停在收費停車格內又不曾繳費,才導致大量的罰鍰落在自己頭上。賣車沒有過戶還可能會產生什麼問題?讓法操來告訴您!
法操司想傳媒隨著武漢肺炎疫情降為二級警戒,原本路上空蕩蕩的車位也再度滿起來,而找不到車位而違停的人也跟著變多。根據新聞報導,一名男子就因為停車占用慢車道,導致機車騎士撞上後送醫不治,最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7個月有期徒刑。違規停車除了會被開罰單,沒想到竟會扯上刑責?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吧!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一位陳姓女車主將車子借給友人後,沒想到友人竟然因為拒絕酒測逃逸而遭到警方開單,而且罰單是開給車主陳女。陳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調閱警方錄影光碟後也明確地看到友人是男性,與陳女明顯有別,最後判決撤銷該罰單。借車別人卻發生問題該怎麼辦?車主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Sandra別讓更多勇敢保護我們的第一線員警倒下!病毒是他們不熟悉的領域,防疫不是員警的專業,但他們仍每天如實的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誰來保護他們不被染疫?不只是疫苗而是衛生防疫程序的落實當確診者失聯或落跑時,他們就要出動尋找、近距離接觸確診者,擔心被感染的風險,卻沒有任何防疫衛生程序可以保護他們。
如何讓警察在保護社會之餘,降低染疫的風險?一、目前員警有配發防護衣,但不知道如何正確穿脫隔離衣。二、在出退勤流程時(出去巡邏、回到派出所時),沒有人員、車輛的相關消毒程序。三、在接觸民眾開罰單、受理報案、或到現場處理案件時,沒有消毒防疫相關作業程序。
吳佩芸5月1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警戒至三級。5月22日台中市政府防疫記者會上說明台中市確診11例。但比對鄰近彰化同日公告4例中,其中一例在5月16日到台中烏日站、南投線公告1例,也在5月18日到台中清水休息區。這些資訊,在地方政府各自召開的記者會上,並沒有同步揭露,市民必須自己拼湊比對得知
接連兩天拜讀有關交通違規「微罪不舉」的不同觀點,筆者過去也是「違規就罰」的支持者,但後來一張罰單改變了我的立場。有一天,我接到一紙「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書」,通知書上敘明是依民眾檢舉告發,違規事項:將機車停在士林中正路與志成街交叉路口的「自行車」停車格內。
近幾年來,各縣市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迭創新高。根據警政署統計,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數,自二○一六年的一五三萬件,已逐年攀升至二○二○年的五九八萬件;其中,台中市近五年來更暴增近三十倍。檢舉氾濫,也衍生出亂象,「檢舉達人」變成「正義魔人」,引發眾怒,時有所聞,公務機關也不堪其擾。可是,當立委連署提案修正
隨著每年三、四月用電量持續成長,加以近期水情不佳影響發電等因素,台電為穩定供電啟動中火三號機,中火爭議再起。台中市環保局雖宣稱三號機的許可證已遭廢止,台電不得啟動三號機,但最高行政法院於一○九年已認定中火二、三號機許可證仍然有效,因此台電其實可依法操作,讓三號機點火運轉,中市環保局的主張已明顯違法。
NYDECO如何降低新冠肺炎的確診數,以及推動更多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依舊是進入春天的紐約首重的事項。在一片努力抗疫的聲浪下,一項於三月底通過,也是蠻重要的法案似乎沒有在紐約激起太大的漣漪。那就是紐約州議會於3月30日晚上投票通過娛樂性大麻合法化的法案「大麻之管理與稅收法案(Marijua
自由電子報日前報導有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時,在七分鐘內變換九次車道,遭檢舉未確實打方向燈,被開九張罰單,一張罰單四五○○元,罰鍰共四○五○○元,引發熱議。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監理所在官網上引述了雲林監理站吳站長的說明,駕駛人是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忽略方向燈要打到變換車道完成,才可以切掉,以致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