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抖音的使用該何去何從?有人站在國安的角度,認為抖音的設限(甚至於全面禁止使用),絕對有其必要;有人站在言論自由的觀點,堅決反對對抖音設限(遑論全面禁止使用)!吾人認為,站在抵禦中國資訊戰第一線的台灣,在保障言論自由與維護國家安全之間,如何取得平衡、獲得保障,絕對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
香港行政長官一月卅日宣布展開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二月廿八日結束。公布諮詢的文件共有九章,涵蓋叛國罪、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危害國家安全的數位行為、外國干涉罪等。保安局局長介紹諮詢文件時,特別提及針對香港與台灣團體之間的聯繫,禁止政治性團體與外國或台灣的政治組織聯繫。
近日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俊翰律師,因為遭到中國媒體人在網路娛樂節目上訕笑,而成為各界矚目的焦點。陳律師是一位對生命充滿熱情,並且是當代青年勵志向上的典範,政黨提名他擔任立委,本身就是一件好事,卻遭歪曲與誤解令人遺憾。更讓人難過的是,我們希望生活在自由民主社會成長的現代公民,應該具備更多謙卑與人文
美國要與中國溝通,不論是政府還是民間,都有溝通平台,有了網路就更加快捷普遍了。這些平台有gmail、雅虎、臉書、X、LINE、YT等,中國則有微信、微博、百度、抖音等。然而彼此的對話、溝通卻存在極不平等的情況:中國對在絕大多數國家通行的社群平台採用封鎖手段,卻用自己的大舉入侵外界。你要與中國溝通,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