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對中廣案調查,三中案似有被全面啟動之感。但此等案件於二○一四年,已由廢止的特偵組簽結,則對當時承辦的檢察官,甚至是核准的檢察總長,有否法律究責的可能性?對檢察官濫行不起訴,刑法第一二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有法定刑一至七年有期徒刑的故為出入罪。只是此罪,主觀上必須明知為有罪之人,並於客觀上不使其受
身在數位時代下的我們,網際網路的發達讓資訊的流通與蒐集更加方便,然而每天的生活足跡,也在不知不覺中,被科技工具紀錄下來。俗話說「人有失足,馬有亂蹄」,當你發現在搜尋引擎打上自己的名字,跳出的是不堪回首的過去,這時恨不得拿起孟婆湯一飲而盡,讓往事永遠不再回味。然而,這些紀錄是能被要求刪除的嗎?
薩拉∙庫克(Sarah Cook)7月比其它絕大多數月份都有更多的政治敏感紀念日,這使得中共的言論審查機構和安全部門一刻不敢掉以輕心。首先是「7?1」英國向中國移交香港主權紀念日;然後是2009年新疆地區民族暴力衝突「7?5事件」紀念日,這一事件引發了對這個穆斯林聚居區史無前例的鎮壓;緊接著7月6日
對於馬雲創造的「線上支付」――支付寶,很多期刊雜誌讚不絕口,認為此先進炫酷之消費付款模式,已超越及取代歐美信用卡系統,並將取代貨幣。尤有前高官還在臉書發表,認為台灣已遠遠落後,只能羨慕及望其車尾燈的媚中謬論。「線上支付」的確是很好的創造性商業模式,本該是企管人學習的對象。但有專家在臉書發表,它已使中
江鎬佑公共政策網路平台在2017年4月7日提案了關於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主張,也在2017年5月16日達成附議門檻,有關機關必須在2017年7月16日做出回應。關於《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存廢躍上討論舞台在近年來已經是第二次了,上一次是去年2月期間的「中華民國憲兵扣押戒嚴時期文獻案」。在那次的新
根據媒體報導,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與賴中強律師等人,為抗議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舉行「王張會」,於2014年6月25日投宿於開會地點「諾富特飯店」。住宿期間,卻遭飯店人員破門闖入,賴中強律師等人,對此提出民事及刑事訴訟。
林飛帆的結婚本是私事,但因有「太陽花學運領袖」的光環,就已成了「公眾人物」。好處在能「光宗耀祖」有名聲,但麻煩卻也因「盛名之累」,自然更是新聞媒體或政界「關注」的「人物」之一。若林飛帆不理會或防範這頂帽子的問題,未來的問題只會多、不會少;此正應了那句老話,「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畢竟這個「光環」不是
來,笑一個! 你拍了我的照片不代表你可以直接使用喔。這聽起來有點奇怪,別著急,我們就透過台灣知名導演吳念真與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之全聯福利中心(下稱全聯)的一則案例來了解看看。日前,吳念真在他的FB發表了一篇PO文,以全聯所發行之「五月五歡慶端午」宣傳廣告文宣封面,寫有「吳念真導演」,以及「端午
司法改革,無疑是新政府上任後的重大政策之一。而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從2017年2月開始分組會議,最後的總結會議,也將於2017年7月初登場。此次會議議題廣泛,從法院組織改革到被害人的保護,也出現通姦除罪化、自主墮胎年齡下降等決議。這些議題,有些跟現行的司法制度直接相關,有些則是間接相關。
二十六歲女作家自殺死亡,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因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多家平面媒體詢問,呼籲社會大眾重視性侵害被害人的心理創傷及身分隱私保護議題,至於媒體及民眾是否違反被害人隱私權保護,需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台南市社會局就個案認定、處理。五月二日又表示,有鑑於大眾媒體傳播快速,尤其性侵害案件對被害人及家屬影
楊貴智這裡其實牽涉很有趣的法律問題喔!爸媽上傳自己小孩子的萌照,會影響小孩子的隱私權及肖像權。因此理論上要小孩子同意才能上傳到粉絲團。但是有個很明顯的問題是,民法1086條第一項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所以父母似乎可以代理小孩子行使同意權,允許父母上傳小孩子的照片?
王鼎棫新聞中常看到「司法院大法官作出第XXX號解釋,宣告XX法違憲」等用語,且去年掀起大法官的提名風雲,更是朝野交鋒、沸沸揚揚,最近尚有婚姻平權的釋憲案,將於三月二十四號召開憲法法庭(官方新聞稿請見此處),令關心者熱血激昂。然不知大家是否清楚:大法官名稱裡有個「大」字,與平常法官到底差在哪裡?又負責
馬英九執政八年,最大的問題在「自己永遠是對的,錯的永遠都是別人」!猶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所以自食「毀憲亂政」的惡果,竟拿司法當做政治鬥爭的工具,把國民黨毀了,也誤國誤已。現留下的八大官司,甚至有淪為階下囚的命運,無乃咎由自取。而其中一個就是今天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教唆洩密等案件,若法院認定有罪,依法
陳孟緯228事件70周年的這一天,輔仁大學學生及民眾因不滿校方消極處理轉型正義議題,打算透過鋸裂蔣公的方式除去威權符號,隨後在校方的通報後與員警爆發衝突。過程中,楊姓女學生以手機全程蒐證,卻受到員警以有「隱私權」、「肖像權」為由干涉。究竟大家耳熟能詳的肖像權,具體而言在社會生活中佔有怎麼樣意義?在社
最高法院針對王光祿非常上訴案,罕見的開啟言詞辯論,更於網路直播,為法庭的e化又邁進了一大步。只是網路直播,是否該成為常態、又該如何轉播,實皆應審慎思考。基於審判公開原則,除非是涉及國家機密,或為保護特定對象,如被性侵害或兒童被害人,或者少年案件,否則,法庭的審理,都必須開放任何人得以進入旁聽,以讓司
報載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在住家旁公園散步時,遭人手機錄影並在臉書出現。陳前總統生氣怒嗆,拍攝者似也自認有理。筆者曾擔任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八九號解釋案內政部團員之一,淺見供參考。第六八九號解釋是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不滿跟拍名人孫正華及其夫婿時,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九條第二款「無正當理由,跟追
日前,美國總統候選人希拉蕊提出了「科技與創新政策白皮書」,被喻為是「給科技界的情書」,這份「情書」,企圖從科技產業著手、促進美國經濟的發展,針對科技業關心的幾項問題,都提出了具體做法。相較之下,台灣的「亞洲矽谷」計畫卻受到新創界批評,此時此刻,我們應該看看希拉蕊的科技與創新政策,內涵與「亞洲矽谷」有
北捷隨機殺人犯鄭捷被槍決後,引發社會議論,而參與此案執行的相關人等,亦相繼對外發表意見,甚至有不具教誨師身分者,向媒體侃侃而談與鄭捷接觸的種種情況。凡此行為,實已逾越法律所設下的紅線。就指揮死刑執行的檢察官來說,除了必須確認死刑犯的身分無誤及掌控整個程序外,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六一條但書,在發現有合於
海東青這幾天,同學、師長,還有真促會友人之間,最關注的話題大概就是「再生.com」那批白色恐怖檔案。從8日胡顧問公開希望國防部聯絡,到後來表示將捐給檔管局,就文獻保存的角度來看,到這邊問題都還不大。但從12日上三立電視節目,到13日上午在PTT公開徵求「歷史學生團體」做「數位化」,乃至晚上戲劇性地在
林閣雍這陣子台北市民都想知道,為什麼台北市開始大塞車?柯市長第一時間回答說:「已要求交通局建立客觀數據,選重要道路設eTag偵測器監測車流與車速,當成交通改善依據。」關於車流量監測為什麼要使用eTag?其實大家都很好奇,一方面是對於遠通電收過往行徑的不滿,包括積欠數億罰款不繳及對於高速公路收費員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