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又到了!今年櫻花早開,短短幾天忽晴忽雨,晨霧風雨裡落英繽紛,想起台灣近代史上最悲慘的二二八大屠殺也屆滿六十六年。寒風中,思念許多熟悉的身影,最辛苦的受難阿嬤和忍辱終生的遺族,也如櫻花般漸漸凋零,北海岸吹來海峽的寒風,「千風之歌」自心中響起一遍又一遍。
前總統陳水扁近期健康與精神頻亮紅燈,馬偕精神科主治醫師陳喬琪接受媒體專訪時首度證實,「扁就是崩潰了,最壞的狀況,是自殺而死!」醫師透露,扁認為這輩子最難過的事是「國務機要費案被上手銬那一幕。」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執行拘提或逮捕,應注意被告之身體及名譽」(第89條)、「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
一、強行灌水?構成刑法對人犯施以凌虐之嫌:我國刑法:有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人犯施以凌虐者,處有期徒刑;致重傷或死者,處更重之徒刑。媒體引述立委賴士葆稱:陳前總統無法排尿,法務部長下令灌水,再監視有無偷上廁所,等發現確無法排尿再送醫。郭正典醫師言「總統有攝護腺肥大且剛取樣要做細菌培養,大量灌水將使
國防部在對陳肇敏等人的民事求償案,台北地院首次開庭,而因北檢在上月再對這些人為不起訴處分,即便江國慶之母已為再議,但卻讓此等人員有了拒絕賠償的藉口,此不起訴處分已成為不法者的最佳護身符。依據刑事補償法第六條第六項,針對江國慶的冤死,國家必須以新台幣五千元折算一日,來支付餘命之撫慰金,若再加上死者生前
根據警政署今年一月至六月的統計,交通事故第一當事人經測定有酒精反應而肇事致死者,達二四○人之多。儘管政府賣力的宣導、提高罰責,許多國人也都在連署請命,但坦白說,現行的罰則、宣導,對於「非理性」的駕駛人嚇阻的效果非常有限。酒後駕車與否都是能夠自我抉擇的。美國德州法院曾有過判決,認為若對於持槍隨意掃射者
今年秋天中共將召開十八大,因為要換屆,涉及許多權力交易,因此迫切希望周圍有一個穩定的環境以便順利進行交易。且不說國際環境的擾攘,即使國內,二月以來風暴不斷,先後發生王立軍、薄熙來、陳光誠事件,震動國際。六四是敏感時刻,本來已經平安度過,偏偏又發生李旺陽「被自殺」事件。
「醫師法」雖然沒有明定一般科醫師不能動刀開心臟,但是沒有經過一般外科以及心臟外科訓練的醫師,是不可以進行心臟手術,這是醫療常規。同理,醫師未經法醫學科及解剖病理學科的訓練,要來做刑事案件的相驗或解剖,當然也是不適宜。「刑事訴訟法」規定涉及刑案的屍體的相驗及解剖必須由醫師為之,這裡所指的醫師當然必須是
郝柏村敢在台灣質疑「二二八死傷逾萬並非歷史真相,因領補償金的頂多一千人」,若在歐洲,這類言論將觸犯「否認屠殺罪」,會被判刑。認同加害者的人,當然想要遮掩屠殺規模,而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質疑別人「證據何在?」二戰後的歐洲,這類毫無同理心的詭辯屢見不鮮,背離了人類社會的基本價值,早就被十幾個國家認定不受憲
去年十月,郝爺爺在公開場合發表「戒嚴是台灣民主的必要條件」言論,要台灣人「還給蔣中正公道的評價」;在今年和平紀念日前夕,郝爺爺再度出擊,拿著孫女的歷史課本表示,二二八死亡及失蹤人數僅五百餘人,郝龍斌受訪時也為父親平反,認為父親只是忠實呈現親身經歷而已。
總統大選前,自由廣場上陸續有讀者投書提醒,馬英九團隊的終極統一,不但不能保障讓軍公教的優渥待遇,而且「統一」之後,軍公教人員將遭中國共產黨的政治清算。筆者以鄭氏王朝臣民被康熙帝滅亡的下場為例,以「史實」來補充「終統政權還能保障軍公教?」等文,以揭露外來政權的殘暴不仁:
中華民國充氣娃娃報載去年五月台北發生珠寶竊案,嫌犯在香港被捕獲,卻因哥倫比亞籍的嫌犯與香港政府都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拒絕承認官方法律文件,造成珠寶找到卻拿不回來的情形。咦!我們馬先生不是口口聲聲說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免簽證都高達一百多國了,陸委會的廣告不也說,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怎麼會報上的哥國人
電影「海角七號」中飾演茂伯的演員意外離世,令人惋惜;但連續占據媒體版面長達三、四天時間,則令人不解。就在茂伯離世的前幾天,另一位真正身為「國寶級」人物的台灣一代法醫楊日松博士在台北國泰醫院撒手人寰,享壽八十四歲。身為台灣最早投身法醫領域的開拓者之一,楊博士生平協助警方偵辦過無數刑案,包含震驚全台的日
江國慶案雖已確定為冤罪,但由於冤獄賠償金額高達上億元,國防部乃以預算不足為由,報請行政院動用預備金以為支付,因而引發爭議,惟不管是以何種名義賠償,若國防部未向陳肇敏等人求償,此筆金額仍是由全民來負擔。根據刑事補償法第六條第六項,針對江國慶的冤死,國家必須以新台幣五千元折算一日,來支付餘命之撫慰金,若
一八七一年牡丹社事件時,日軍因排灣族頻出狙擊,且補給困難、病死者眾,進退維谷,於是向清國謀和。清政府起初態度強硬,對於日本要求的軍費賠償「一錢不給」。然而隨後兩國簽訂北京專約的結果:「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建房等件,清國願留自用,先行議定,籌補銀兩,別有議辦之據。」明明勝算在握,卻是賠錢了事;又為了保存
兩年前一名台籍詐欺犯在香港被捕,送進看守所不到四十八小時卻傷痕累累暴斃獄中。香港警方延宕兩年,仍未交出調查結果,他的父親求助台灣政府,事件卻得不到重視。當時與死者同囚的中國籍男子,出獄後半年日昨寫信報案,願意作證事發當時親耳聽見死者被獄卒虐打。
三十年前的七月二日,暑夏的一天,旅美學人陳文成被戒嚴時期的警備總部約談。在美國卡耐基美隆大學任教,數理統計學家的他,因被認為曾從美國匯款給施明德,資助美麗島雜誌,受到情治單位注意,於他返台省親時約談、偵訊。從此,未回家的陳文成,翌晨(七月三日)在台灣大學圖書館草坪被發現時,已是屍體。當局宣稱並未對他
日前國防部做出重要決定,將赴中國搜尋因任務失事殉職、失蹤的飛行員下落,約有六十人;高雄市關懷台籍老兵文化協會總幹事莊盛晃先生因而投書,呼籲政府也應重視埋骨徐蚌的台灣兵。於此,筆者不禁想問:死者為大,所以我們要迎回「亡魂」,但生者呢?一九四五年中國國民黨軍隊登陸台灣,大肆招兵整補,帶走至少一萬五千名台
從一九九六年的「江國慶姦殺女童案」到十五年後的「江國慶冤殺案」,這個台灣少年郎橫遭司法體制冤殺的故事,當已成為檢察體制昧於真相而濫行起訴、法院體制昧於事實而濫行審判的經典劣質黑心判決。特別是在馬政府無能且無心的情況下,前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雖已獲平反,但當初刑求逼供的軍官卻都沒事,對司法可說是極大的
一群刑求逼供,害死一條年輕生命的「狗官」,在真相大白後,竟然沒有法律條文可以制裁他們,因此沒有一個人被起訴,而且他們早已享盡榮華富貴,因此輿論批判「無職可撤、無職可降、無俸可降」,甚至退休俸都無法追回。無救濟之管道,不是一個宣稱尊重人權的國家應該存在的現象。江國慶冤死案,並非發生在白色恐怖年代,軍法
江國慶冤死案,特偵組在偵查終結後,以罪證不足或追訴權時效消滅為由,對所有參與人員為不起訴處分,並交由監察院為後續處理,如此的結果,讓人扼腕,也讓人氣憤。面對公權力機關的違法濫權、刑求取供,甚或故為入罪等等,殘害人權的結構性犯罪,往往會面臨諸多的困境,以江國慶案來說,司令竟是動用不具有司法警察身分,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