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憲盟/王毓正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不僅作為決定國家形態與政治權力運作模式的最高上位法規範依據,同時更須對於國家、社會與人民,在不同時代下對於憲法的期待予以回應,前述之回應包含有對於人民在不同時代下所面臨挑戰與威脅的保護(亦即與時俱進的基本權利譜系與內涵擴充),以及作為國家與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的價
涂豐恩1960年6月15日,超過了十萬人聚集在日本國會山莊的外頭,將它團團包圍。人群中有許多年輕的學生面孔,他們站在第一線,隔著圍牆及鐵門,和警察對峙著。突然之間,有人破壞了國會山莊南邊的大門,衝破了封鎖線。消息很快傳開,附近的群眾立刻蜂擁而上,闖進國會外頭的廣場。年輕的學生們手上拿著旗幟和木棍,拼
高雄市府的《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管線條例》),要求現有管線所有人於2016年12月31日前,皆需將總公司南遷,設於高雄繳稅,否則將廢除管線。《管線條例》甫一提出,從無利民效率的立法、行政兩院,却立即發揮殺敵叫陣的效率--國民黨立院黨團林德福以及賴士葆、羅淑蕾等立委,跳腳反對,還
高雄市提出「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要求使用工業管線的石化業者,明年底前把總公司設在高雄,並提送管線維運計畫,繳納管線監理檢查費用。高雄市政府這一舉動,主要是去年七月底發生石化管線氣爆事件,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也爆出高雄市區主要街道潛藏危機四伏的地下石化管線,卻無人聞問。不過,以總部設高
高雄長期為汙染的石油煉製地,高雄人擔負健康風險,卻又收不到稅款,市府要求石化業企業總部遷到高雄已很多年,民國一○三年七三一高雄氣爆,災民請求也都無結果。高雄市政會議昨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要求業者落實管線管理,規定業者在明年底前將總公司設在高雄。委屈幾十年的「汙染在高雄,繳稅在
法律白話文媒體《壹週刊》在5月14日報導:〈恥辱!美7.1追稅砍向馬英九台灣總統要向美國納稅〉,文中表示馬英九總統持有綠卡身份,並符合美國制定的「肥咖條款」規定,依法必須向美國國稅局(IRS)繳稅。根據壹週刊報導,美國國稅局表示判定綠卡失效的三原則是:1.以書面形式向美國移民局宣告自願放棄;2.美國
法律白話文傾中賣台的健保政策?針對「來臺大陸地區人士加入全民健康保險(下稱健保)」政策調整,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近來引發軒然大波。諸如,依健保法大陸地區人士本於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居留滿六個月,或有一定雇主時,方得納保,衛福部則將中國人士各類入出境許可證,逕自認定為「居留」證明,使其更易符合
法務部針對大寮監獄挾持事件所公布的續行調查報告,嚴厲指責獄方處置之不當,也證實典獄長的換囚行為,根本是瞎扯。面對如此荒謬至極的情況,法務部的事後處置,亦讓人無法恭維。依矯正署所頒佈的《監獄緊急事故作業要點》等規定,一旦受刑人挾持人質或佔據重要設施,管理人員即須立即通報典獄長及矯正署,並成立應變小組為
全憲盟/羅承宗以去年318學運為契機,沈寂許久的憲政改革又再度躍上新聞版面,成為輿論討論課題。其中,有關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的修憲提案,雖然自2013年起即有民進黨立委陸續提案,惜遭國民黨運用席次優勢強勢封殺至今。幸逢明年一月初總統國會即將改選,由於其中廢除監院又與攸關國會改造,相關課題仍值一談。
北署對太陽花學運的三大案件起訴一一九人次,即便不論這些行為,能否以和平抵抗權來為阻卻違法之事由,但關於起訴罪名,恐皆有商榷之餘地。尤以去年四一一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來說,檢察官主要以集會未經許可經命令解散而不解散罪來起訴主事者。惟問題是,針對此等集會須事前許可之規定,早經大法官宣告違憲,檢方以之為起訴
台中高分院再度撤銷魏應充的交保裁定,彰化地院是否會改變初衷而為羈押之裁定,不得而知。惟從兩度撤銷發回交保裁定來看,卻已暴露出現行羈押裁定與抗告的問題。羈押的目的,不外在防止被告逃亡、勾串證人與湮滅證據。但由於羈押乃在限制人身自由,致屬於判決確定前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基於無罪推定及比例原則的考量,為了保
二○一二年一併選舉對國民黨有利,中選會以多數民意支持,合併舉辦總統、立委選舉;經過九合一大敗,國民黨主席突然高喊,總統當選到就任有四個多月空窗期,世所罕見。如果中選會真的決定合併選舉,大家一定會問,難道法律跟總統的實質影響力一樣,初一十五不一樣嗎?
黃國昌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島國前進發起人「黨意悖離民意」以及「國會決策未能反映人民意志」,可說是現今飽受社會各界指摘「代議民主失靈」問題的具體表徵,從核四續建的爭議、會計法修正的醜聞、到黑箱服貿協議的偷渡,都是清楚的例證。無疑地,現行國會選舉制度所造成「立委席次與選民投票結果間存在相當落差」的結
台南市長賴清德在臉書公開提醒毛治國,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日前到國民黨中常會報告禽流感疫情,竟向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敬禮,而身為新北市長的朱立倫在禽流感處置業務上,本是需受農委會指導與監督,卻反倒以主席身份針對陳保基的報告做出裁示,賴清德認為這已混亂憲政體制,但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卻出面回批賴清德「理不直、氣很
1月20日立法院審定通過的新版電價公式及決議內容,是電價管制規範的具體化,為台灣建立了一套與時俱進、更透明且有效的電價管制機制,讓供應全台電力重任的台電公司能夠在《電業法》第59條的管制監督下,強化經營績效,維持合理電價,滿足對用戶的供電義務,即便台電未來民營化,成為一家具有市場影響力的民營公用電業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對富邦的松山文創園區喊話說:「一切都合法,但是社會觀感不好」。郝龍斌對自己BOT出去這麼多土地,也信心滿滿地說:「檢調都查過,都合法。」但,怎麼看就是怪啊!遠雄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光復南路口這麼精華的地段,可以蓋飯店、百貨公司、電影院、辦公室、停車場,每年有機會可以賺個150幾億,台北
這是憲政史上罕見的怪象!自稱「專任市長,義務黨主席」的朱立倫,昨天立下「(地方)市長兼黨主席」在國民黨中常會中,聽取從政中央部會首長同志(農委會陳保基)報告,並作重要裁示。顯見黨魁權力高於閣揆,及黨政不分的荒腔走板!簡直是世界級的民主政治大笑話!
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涉及全民利益、銀行團、高鐵員工、6萬名小股東及政府權益,必須擺脫BOT框架,並以轉換五大股東主導之高鐵公司為全民擁有之高鐵公司為出發點,在符合法律及合約規範下,將所有問題聯立處理,始為澈底解決問題之正道。近日社會各界紛紛提出若干意見與建言,針對自由時報昨日(1月12日)刊載第一金控前
有國民黨立委準備提案修法,將公務員受賄罪的職務行為之認定,明確化為法定職務,以求法律的明確性及公平性。只是關於公務員職務範圍認定之浮濫,其癥結實在於司法的差別對待。欲成立受賄罪,須是公務員以其公務行為與他人為交易,故關於職務行為的解釋,就成為貪污定罪與否的重要關鍵。而司法實務向來將職務行為採取廣義解
據報載,正在參選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的朱立倫表示,國民黨的思考是要仿效法國第五共和憲法,將國防、外交、兩岸屬總統職權,直接寫入憲法增修條文,與行政院長明確分工。但這項說法的最大錯誤在於,法國第五共和憲法裏面,根本沒有明定類似的總統有專屬的國防及外交等職權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