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受邀至香港大學參與「法治、土地與貿易」的研討會。筆者的報告主題是臺灣的土地制度演進,如何落實法治、財產權,並促進市場交易。臺灣的土地制度有許多海峽對岸可以借鏡之處。但若放眼一海之隔的美國,則臺灣的土地制度,乃至於許多政府機關的作法,尚有進步空間。
12月28日,中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中國「網絡」即台灣「網路」),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一旦「發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