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要價將近三十五萬的花博竹編休息站,被踢爆竟然是台北科技大學的學生實習作品!更扯的是,花博總部發言人馬千惠還敢出面辯解說:「不能因為學生共同參與製作,就說不是藝術作品,裡面有很多心血結晶與創作概念,難道因為有學生,就不能有藝術作品?」這個竹編的雞籠到底算不算是藝術作品,已經不是見仁見智的問題,而是
蔣友柏所經營的橙果設計公司及旗下一名設計師被指控抄襲別人的設計圖案,因拒絕與對方和解,而被檢察官依違反中華民國著作權法起訴。自新聞見諸媒體以來,網路與媒體討論多僅局限在兩個金魚圖案的相似性,而未及其他。顯見國人對著作權的認知,可能包括執法與立法者在內,仍然極度貧乏。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於股東會上指出,中國對手比亞迪不願投資研發,卻偷了鴻海集團一萬多份資料、挖走了四百多名員工,再壓低價格在市場競爭,讓郭領軍的富士康利潤登時縮減了八十五%。但是因為「台商在中國打官司沒贏過」,郭董竟也只能在股東會上發發牢騷、無可奈何!
繼考試院長關中之後,馬英九總統也在日前說他非常贊成考試院擬規劃建立公務員退場機制,筆者擔任公務員二十年,非常贊成不適任公務員應予淘汰,唯二十年來政黨輪替,總統、行政及考試院長來來去去,淘汰不適任公務員人人都喊過,可就沒人做得到;且不提關中及馬英九的退場機制是什麼,現有的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
馬總統在三年前看到阿扁對日政策很軟腳蝦時,就曾說:不惜對日開戰。現在是兌現諾言的時候了。林郁方、帥化民和李慶華要國防部派軍艦載他們前進釣魚台,我們慎重建議海軍不但要大力支持,而且最好還要幫他們到愛國同心會之類的老芋仔團體去徵募一些義勇軍,也許那邊還有幾個還活著的海軍老兵也說不定。屆時派的軍艦也一定要
「新增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七項條文修正草案」,上週已排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該條文明定廣告及製片公司在製作廣告片時,要將廣告音樂的「重製」及電視台應支付的「公開播送」費用,一起買單。如果電視台有侵權行為,亦可免除刑責。此修正條文的提出,完全扭曲著作權法的精神與定義。
一位在網路上專賣盜版專業繪圖軟體的林姓男子,二年半下來雖賺進三百萬元,但他的盜版官司今年五月定讞,必須服二年有期徒刑,近日他還被判必須付出損害賠償七億四千萬元,等同他所獲不法利益的兩百四十七倍。上網查詢被告一、二審的刑事判決,林先生不僅販賣盜版軟體,而且所販賣的軟體,是自己擅自重製的,法院依修正前的
這只Caoch手提包是真品嗎?那個我需要吃的血壓藥是正品嗎?但願如此。如果我寫了一首歌或一本書,我能不能獲得合理的報酬呢?我子女從事的職業,會不會對發揮創意及辛苦工作的成果給予回報?可惜有些人以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只意味著,他們想要免費或近乎免費取得的產品,現在卻必須付費。通常這類產品是音樂、電影或教
台灣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學生曾彥衛,在二○○五年縣市長選戰時架設了「瑋哥部落格」,以戲謔的手法諷刺周錫瑋。然而,周錫瑋竟然憤而提告。近日由板橋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著作權法將曾彥衛起訴。當年我也是「瑋哥部落格」的忠實讀者,就言論尺度而言,其所使用之材料都是唾手可得的公開資訊,例如新聞、競選文宣等等。只是
政黨輪替後,一些人就像誤闖叢林的小白兔,有人雖然受到毒蛇猛獸的驚嚇,卻安然無恙,全身而退,有人則身陷毒龍潭,慘遭不測。趙建銘父子的下場,大概算是不幸的那一種。趙氏父子是大奸大惡的人嗎?以他們的背景與學歷,顯然看不出來,否則總統夫婦不可能將女兒嫁到趙家。但是,趙氏父子貪念甚重,則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否則
「第十四屆台北國際書展」在二月七日隆重開幕了。媒體一如往年熱情報導,然而走一趟書展場,除了「主題館」、「國際書區」可以讓人了解外國出版形態及文化交流以外,「國內書區」其實乏善可陳。綜觀去年台灣的出版狀況,起碼有兩件事情值得探討:一是假手中國地區編輯,或直接以簡體字轉換為繁體字的書籍逐年增加;一是書的
演藝人員很喜歡涉入政治,但是當政治反衝自己時,又會說請給文化一點空間。演藝人員常說政府到底為他們做了些什麼?每天抱怨政府沒有捍衛他們的著作權,也有真正地關心他們的工作權!今天一早斗大的標題,點名幾位高收入藝人繳納最低額度的健保費,甚至比我這個每月三萬薪水的上班族還低。
標榜數位音樂合法授權的KKBOX,終於還是難逃官司纏身,讓使用者不禁懷疑,在數位革命的時代浪潮中,是否有許多既得利益者試圖抵擋趨勢的變革?標榜著「資源共享」、「世界一家」的網路呈現的是一種自由主義,因此使用者在網路上總是習慣尋求免費的資訊,並且慷慨地提供自己所有的資料,讓資訊的傳播更快更廣。
中國簡體書大舉入侵台灣,問題比我們設想的還要嚴重,許多本土出版業者已開始擔心,能不能熬得過這場文化與經濟的雙重侵略。台灣書淹腳目,出版的書類異常蓬勃,但閱讀人口比例卻相對稀少,簡體書在台灣「合理化」後,再度加劇這個問題。同一本外文著作同時可以買到簡體和繁體字版,早就司空見慣,不是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