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對房地產投資買賣相當熱衷,去年初買下高雄市區一間3房後,年底前即脫手,但想要避開房地合一稅,竟異想天開打算脫產避稅。稅務專家提醒,為確保稅捐的徵起,稅捐稽徵機關如發現欠繳稅捐之納稅義務人,有以隱匿或移轉財產、規避稅捐執行跡象,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
近年來房地價格高漲,購屋若能獲得優惠價,是不少消費者盼望期許。稅務專家卻提醒,民眾向建商購買房屋土地並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產權登記,日後出售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時,必須注意取得成本的申報金額是否正確,若簽訂契約後,房地買賣總價款有發生減價或折讓,應以實際支付價款金額(即減價或折讓後的餘額),作為取得房地的成本辦理申報,否則查獲需補稅與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