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姓男子在高雄新興區某婚禮佈置公司擔任店長,一做就是12年,在職期間,呂私下在鳳山區開設另家婚禮布置公司和前東家搶生意,竟盜用310張前公司婚禮場布的照片,還在照片上加註自己公司的名字,被前東家告上法院,法官認定呂男侵害前東家的著作權,判他應賠174萬餘元。
20歲林姓外送員從系統接單,到牛排店拿兩份價值500元的牛排餐點和半熟蛋,送餐途中,外送疑出現系統故障,無法顯示訂購人資訊,林男無法送餐,竟直接把餐點吃掉,事後被訂餐的洪男提告,林男趕緊賠錢,被檢方處分不起訴。檢方指出,2022年12月20日晚上8點多,林姓外送員從系統接單,前往三民區某牛排店領取一
高市陳姓工人約女網友外出遊玩途中,竟把安眠藥含在口腔後,強吻時伸舌頭進入她嘴巴,並趁其昏迷之際嘿咻,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定讞,地院判賠45萬元,小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陳再加賠50萬元並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被害人小茹(化名)在網路認識後,於2021年3月7日,開車到台南市載她前往高雄市
相關新聞罕見巧合!夫祖母、妻祖父竟是「兄妹」 男提告判婚姻無效郭男發現其祖母與妻子吳女的祖父是兄妹關係,夫妻倆是旁系血親6親等,為民法規範不得結婚的「近親」。律師江信賢指民法983條規定,立法者或許基於優生學或社會倫理考量,規定有3種情形的近親不能結婚。
郭姓男子與吳姓女子2019年1月結婚,婚後過了約4年,郭男發現他的祖母與妻子的祖父是「兄妹關係」,夫妻倆是旁系血親6親等的親屬關係,是民法第983條內禁止結婚的「近親」。郭男提告與妻子婚姻無效,台南地院法官調閱兩人戶籍資料,確認郭、吳確有旁系血親6親等的關係,判兩人婚姻無效。
男子楊智超經商失敗,兩年前將位於台中市大雅區的透天厝住所賣給林姓買家,再向買家租屋居住,卻又欠繳一年多房租,法院判決返還房屋;買家的一兒一女林男和林女會同擔任律師的表姊游女,昨天進屋點交時,楊男宣稱要守護財產,當場鎖門潑汽油縱火,林男跳窗逃過死劫,林女與游女、楊男三人命喪火場。
民法禁止近親結婚 夫提訴訟郭姓男子與吳姓女子於二○一九年一月結婚,婚後四年,郭男發現他的祖母與妻子的祖父是「兄妹關係」,夫妻倆是旁系血親六親等的親屬關係,是民法第九八三條內禁止結婚的「近親」,郭男提告與妻子的婚姻無效,台南地院法官調閱兩人戶籍資料,確認郭、吳確有旁系血親六親等的關係,判兩人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