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子秦/核稿編輯黃子佼去年性侵案才獲不起訴處分,還被檢警調查出是偷拍論壇大戶,他雖然於4日發道歉文,坦承錯了就是錯了,昨(5)日老婆孟耿如也再發文為他道歉,但大批民眾不買單,反而掀起更多批評聲浪。對此,親子育兒網紅「德州媽媽沒有崩潰」連日來在臉書砲轟黃子佼,怒喊對方犯的罪,「是能毀人一生的那種」。
朱姓人妻因不滿林姓女子介入她的婚姻,接連在臉書幾近指名道姓地痛罵林女是「破X、賤小三」等,還形容李姓丈夫和林女是「垃圾、狗男女」等,結果被林女提告誹謗,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朱姓人妻的言論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判處朱女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近日台北市某醫院與患者家屬發生醫療糾紛,一名家長控訴院所醫療疏失造成孩子身亡,憤而在醫院門口撒冥紙並提告。對此,台北市醫師公會、衛生局呼籲,碰上糾紛應循院方的醫療事故關懷小組,或透過市府的醫療爭議調解會溝通協調,而非透過不理性行為抗爭。北市醫師公會發表聲明指出,院方回應說雙方對醫療過程認知有出入,該
黃子佼遭查擁有未成年不雅片,最後獲緩起訴處分,但需繳120萬台幣,並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昨(4日)透過經紀公司發出律師函,晚間再發文道歉盼外界原諒。對此,律師李怡貞直接點名黃子佼並開罵:「完美演繹惡人的模樣。」面對外界的抨擊,黃子佼昨在社群媒體發文承認錯了就是錯,「該有的自省、檢討、自責,數個月
洪姓男子與謝姓女友分手後,跑到謝女家樓下談判遭拒,先持球棒打爛女友機車的車頭,再持刀恫嚇謝女:「要砍妳!」嚇得女友報警提告;此外,洪男遇到不認識路人,只因被對方看一眼,又持刀套意圖加害對方。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洪男依恐嚇罪等罪,合併判處3月徒刑。
鍾姓男子4日下午2點多,在桃園市石門水庫壩頂附近,打赤膊、持鐮刀閒晃,警方獲報前往疏散周邊民眾時,鍾男甚至動粗、猛踹正在倒退遠離的車輛。鍾男事後開車逃逸,警方已通知他到案,並因他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至於被踹的車輛,車主則不提告。保安警察第2總隊第2大隊表示,警方接獲石門水庫遊客中心通報後,隨
剛出社會的廖姓男子,上網與未成年的陳姓女學生交往,直到陳女懷孕被母親發現,她才說,當時與廖男約在家裡,自己是被廖男用電子菸抵住脖子威脅發生性關係,廖男因此被指控攜帶兇器的強制性交,但法官認為電子菸即使會爆炸,對人體也不構成威脅,加上證據不足,最後廖男在刑事上改判無罪,但陳母也提出民事求償。
在海軍服務的唐姓軍官,曾因整理辦公室物品時,不慎把同事的私人物品丟棄,在軍中長官介入調停後,唐男賠錢作收,但唐男心生不滿記恨3年,在個人臉書發文回憶軍旅生涯時,造謠同事「妻小在外地,辦公室放保險套還能用掉一大半」,被法官依誹謗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張姓女子去年6月間早上在苗栗縣一間超商消費時,與外送平台林姓男外送員發生爭執,張女一怒之下對林男罵說「瘋子,你去給狗幹」,林男不滿後提告,張女近期遭苗栗地院法官判處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張女稱,事發當時前往超商上洗手間買東西,並說「我是女生」,因林男靠太近且拿手機錄影,感到不
台中林姓女子指控施女與她丈夫有染且生下女兒,不過林女提出的證據,並非徵信社跟蹤偷拍照片,而是黃男手機通聯基地台位置,與施女的基地台位置重疊(同一處基地台),法官比對確實高度重疊,甚至有7天時間,兩人手機基地台就在醫院旁,法官認為並非巧合,還能證明黃男在陪施女生產,應為女嬰之父,判施女應賠償林女40萬
母曾目睹 不了了之彰化縣一名男子與單親媽媽交往,卻利用同居女友外出機會,強迫其時年十一歲、就讀國小的女兒口交,沒想到女友得知後竟稱「告來告去很麻煩」,最後未提告;受害女童忍了六年,十七歲時終於鼓起勇氣告訴社工她遭到性侵害,並訴苦說:「媽媽戀愛腦,不保護女兒!」彰化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該名男子判刑八年六
在刑法的通姦罪尚未除罪化之前,刑事判決有罪的證據認定很嚴格,須有「性器官結合」的證據,雖然未必要「抓姦在床」,但也要有足以證明兩人有性關係的強力證據,例如衛生紙採集到男女二人的基因;相對來看,民事的認定就比較寬鬆,縱使無法證明有性關係,但如果手牽手看夕陽、親吻等,只要法官認為二人的互動,逾越一般男女
罕見!林姓女子與施姓女子曾是好友,施女卻與林女的黃姓丈夫有染,疑還生下女兒,林女怒告施女索賠八十萬元,但提出的證據,不是常見的徵信社跟拍照片、或是黃男等相關人的手機對話訊息,而是黃男與施女二人手機通聯的基地台位置多次高度重疊;法官檢視證據後,採納林女的主張,認定「絕對不是巧合」,相關證據足以證明二人
彰化縣一名男子與單親媽媽交往,卻利用她外出,強迫她女兒A女為他口交,直到A母目睹惡行才停止。事發6年後,A女長大向社工吐露,抱怨「媽媽戀愛腦,沒保護她」,但A母辯稱,「告來告去很麻煩」,當時才未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8年6月。
百萬Youtuber「波特王」陳加晉,日前與前東家「聚暘新媒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糾紛,互相提告;其中,聚暘公司以陳加晉有搶註「波特王」商標情形,提異議、訴願被駁回後,遂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智慧財產局「異議不成立」原處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後判定,陳加晉在與聚暘公司簽約前早就有使用「波特王」
少女小晴(化名)就讀國中二年級時,誤信網路話術,拍了一組裸照應徵模特兒,結果裸體影片竟流傳到同班閨密小華(化名)手上,小華把私密影片流傳給4名同班同學,還寫歌霸凌小晴,小晴為此情緒崩潰、痛哭,幾乎無法完成國中學業,爸媽不忍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判小華和她爸媽要賠10萬元。
從事教職的林姓男子替室友「小強」(化名)按摩,但小強睡著後發現林男伸手摳他肛門,事後有意疏離林男,但林男不斷傳訊息、貼紙條,還想約一起泡溫泉,導致小強去看身心科,並在2022年提告,林求情,擔心被學校解聘,希望能判無罪,但二審台南高分院仍認為林男涉性侵,判緩刑2年。
黃子佼去年遭控訴強迫17歲少女給他拍裸照,台北地檢署去年傳喚他到案後,諭令他35萬元交保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他騷擾被害人。近期,黃子佼透過律師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昨將他不起訴,他另持有7段未成年性影像則緩起訴2年,須支付公庫120萬元及書立悔過書一份,他自曝涉毒的部分則另案偵辦。
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2020年在職時,不滿5名前助理指她挪用勞健保費,還批評她是「假面甜心」、「議會慣老闆」,提告求償380萬元,一審被台北地院駁回;林穎孟不服,上訴縮減為300萬元,二審高等法院今天駁回其訴,仍可上訴。林穎孟一審求償380萬元,主張2020年間與吳香君、林家宇、陳威翰、簡崇晉、歐陽政
來自高雄的建設公司,在台南市安平區推建案,交屋遲延長達超過290天,但拒絕依照契約賠償,傳出至少200位住戶權益受損,在市府消保官曾調解不成下,今天10餘名住戶代表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控建商拒不依契約賠償,建商則只願延長設備保固期,在消保官協助下,19位住戶代表於會後到台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