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周刊最新民調,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施政滿意度僅剩四十二.四%,不滿意度三十九.一%,恐出現「死亡交叉」。筆者覺得柯P要扭轉民調很重要也很簡單,只要記取並改善以下的錯誤,努力拿出五大案的實質政績就可。一、轉移焦點:被懷疑中信金將接大巨蛋,卻丟出個颱風補假議題,現在又說大巨蛋無解就i-Voting,如果
日前憲兵進入民宅搜索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在BBS爆出之後眾皆嘩然。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有錯就改一改,不要把國軍打垮……好像台灣沒有其他事可以做了是不是?」筆者要在這裡嚴肅的說,柯市長,你錯了!這件事情非常、非常的嚴重,並不是「改一改」就好,更不是「沒其他事可以做」之下
民國104年12月28日下午,一名居住在台北市溫州街的黃小姐,發現一名男子抓著在當地頗有人氣、綽號「大橘子」的流浪貓,行為可疑,當下制止後,該名男子便離開。當地的法國籍愛心媽媽王小姐得知此事後前往現場,也發現有一名男子正掐著另一隻灰貓,當下上前與男子理論,該名男子騎車逃逸,同時王小姐發現「大橘子」已
最近網路瘋傳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旺中記者群戰黃國昌的記者會完整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xjpSnQRBJU)和逐字稿,黃國昌指稱,「我是怎回答的?你們帶子是怎剪的?哪個大學的新聞學系會教出這樣的剪輯」、「各家媒體都在,回應還可以剪輯成這樣?太誇張了!」
taiwanindependencefromroc雖然在新聞鋒頭上,但是在筆者動筆之際判決還沒出來之前(現在時間:2015 年 11 月 29 日),沒辦法寫判決翻譯機又想騙騙點閱率 XD,決定從許多網路評論都會提及的舉證責任來聊聊,讓大家可以在基礎知識更充足的情況下,來看這則事件所引發的相關新聞報
對於台灣食品安全造成如此重大傷害的奸商也可以因為「無罪推定」而曲意判決無罪,那台灣不知道還有什麼罪犯是有罪的,可能連鄭捷都應該判無罪了吧?綜合法官判決無罪的理由如下:一、碘價或皂化價與原料的本質有關,與安全衛生標準無關!那定這些標準要幹嘛?又什麼才與安全衛生有關?二、在原料正常之下,原油若未經精煉程
胡博硯約莫半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曾拋出要利用監視器抓違規停車的構想,在遭到議員及里長反譏搶錢後,指出「法律是服務人,而不是人去服務法律」。如果因為一個條文而限制後續動作,不做任何改善,這種人根本「腦袋裝大便」。此話一出,立即引起軒然大波。爾後因為反對聲浪升高,最後柯市長只好暫緩該決定,政策不了了之,
TIWA上週臉書瘋傳的一則新聞,一名男網友在臉書貼文表示,發現一隻貓咪疑似被外籍勞工虐待,造成眼睛、耳朵等多處部位出血,他發現後上前將外勞打跑。貓咪受虐的消息和照片一上網,立刻開始延燒,網友群情激憤,有人揚言要肉搜出兇手,有人說趕快調監視器畫面找兇手,更有人直言表示:「為什麼這些外勞這麼喜歡虐貓虐狗
法律白話文/TAIWANINDEPENDENCEFROMROC2015年八月的午後天氣微涼,飄過雨後的天空有著彩虹,而與此同時,桃園地檢署就「阿帕契案」全案偵結為不起訴處分,發言人不起訴處分一出口,一句X聲脫口而出,眾網友群起而撻伐有恭喜發財者,有揪團參觀者,然而這一切的一切其實關鍵在於「空白刑法」
民眾關心社會議題是我們所樂見的,然而關心之餘,了解一些法律概念,對於了解事情本質上的差異是相當有助益的。說起阿案和洪案,實在不得不提「行為不法」的概念。當一個行為不當的時候,或許是不法的,然而不法也是有層次的,可能是民事不法、行政不法,最嚴重時才會涉及刑事不法!
每況愈下的國民黨,楊秋興為了打擊陳菊施政,拉抬自己的選情,上窮碧落下黃泉無所不用其極,對高雄市政府施政展開找碴運動,最顯著的例子,楊秋興爆料,高雄氣爆發生前在官邸抓龍(台語,指按摩),以致市府團隊在關鍵時刻群龍無首,為此陳菊調閱行程記錄及監視器還原真相,盡管事後證明按摩是早有安排的固定行程,又不是因
呂明陽(台大地理系學生)、田梓伶(台大地理系學生)、陳慈楨(台大森林系學生)、劉恒(台大中文系學生)猴硐,原本的一個無名小鎮,礦業沒落之後,突然以貓為特色,發展出新的觀光商機。看似迸發出新活力,成為台灣貓天堂,但在2014年,網路文章描述猴硐病貓問題的文章,引起極大的聲浪,文中指控帶領猴硐觀光化的貓
因反課綱行動學生衝入教育部,警方扣押前往採訪的三位媒體記者一事引發大眾討論,反課綱行動事件現場警官的說法:第一事件現場不宜被報導。這句話也許是因「北捷傷人事件」柯市長下令不再提供媒體監視器畫面的命令而揣摩上意;但從另一個層面來談,也透露警察同仁未能與時俱進的專業不足。
法操FOLLAW沿著淡水八里左岸有家咖啡廳名為「媽媽嘴」,提到「媽媽嘴」一詞就會想到在八里所發生的雙屍命案。民國102年2月26日及3月2日,陳進福及張翠屏分別被發現陳屍在新北市八里區淡水河岸邊,3月6日開始,媒體與社會大眾對本案的關注度日益提升,相關報導與討論延燒了一年多之久,直到現在,命案後續發
最近的新聞,除了柯P抓猴(無良財團)、小辣椒大戰空心菜以外,可以來點別的嗎?畢竟一個在轉大人的國家,不會孤單到只剩兩條線的新聞吧!放生,就是一件需要公開檢驗的事。我的建議是,可否直接把「放生的人」放生?看他放甚麼,就把他丟到那裡!放毒蛇就去跟毒蛇睡,放魚就去魚塭池裡睡,放烏龜,就去睡在烏龜殼上&he
胡博硯近幾年,各級政府官員最常用的口頭禪大概非「依法行政」莫屬。槍決死刑犯,依法行政、監視器抓違停,依法行政,就連洪仲丘案,國防部也強調「依法行政」;乃至近期的課綱爭議,教育部長吳思華念茲在茲的也是「依法行政」一詞。依法行政看似簡單,卻深藏道理。要求的是「國家之行為必須要有法律之依據,以免侵害人民的
最近校園安全事件頻仍,近日接續發生北市國小割喉案及屏東某國中同學攜蝴蝶刀刺死同學案,當外界將討論焦點放在如何防止外力侵入校園而檢視如開放校園的時間長短、學校圍牆高低、保全人力充實、監視器增設等議題時,身為教育現場的第一線工作者,在欣慰社會終於正視校園安全的重要性外,嚴肅的提出另一個更應該正視的議題,
最近回了台灣一趟,所以有機會好幾天完整收看各個電視台的新聞報導,結果大開眼界,看到了一個我在美國新聞節目中沒有見過的現象。究竟我看到了什麼?「一名女子由於退貨糾紛在商場暴跳如雷」、「兩個男人在路邊為了停車位互相嗆聲」、「某汽車駕駛不願酒測對警員講些五四三」、「有人因店家忙中有錯買到一個沒有排骨的排骨
台北市發生校園安全事件,龔姓兇嫌潛入校園,向小二女童下毒手,女童遭割喉殞命,震驚社會。新北市也有校安事件,上課時間有人潛入校園,且抱著瓦斯桶與警方對峙,三千名師生受到驚嚇。龔嫌翻越圍牆,圍牆高度約一公尺,一樓走廊上出現陌生人,監視畫面清楚可見。若能及時處理,讓兇嫌離校,就能避免不幸事件。當時,警衛正
去年五月廿一日發生在台北捷運板南線鄭捷隨機殺人事件,因證據已「明世世」也不會誤判凶嫌鄭捷非殺人犯,怎麼還要拖那麼久呢?像這種案子是非常特殊的刑案,並非一般普通殺人案,四位死者及廿四位輕重傷者,跟凶嫌鄭捷及其家人根本就無冤無仇,照理要專案來偵審並速判速決,不要跟一般刑案在那邊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