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財隆/公平會委員如何有效約束谷歌(Google)和臉書(Facebook/Meta)等跨國科技巨擘,讓在地企業獲得公平發展機會,同時保障消費者(使用者)權益,近年來國內雖然一直都有討論,但進展非常有限。主要由於國家層級缺乏上位戰略和清晰目標,一如德國之高揭「數位主權」(工業四.○進階版)和日本致力
上週五匿名公社粉專的「哥吉拉公仔」事件貼文引起熱議,事件本身是該粉專上的匿名貼文,描述原po未經丈夫同意,將丈夫收藏的哥吉拉公仔送給來玩的親戚小孩,引發夫妻大戰,媒體也跟進報導,在Google Trends上「哥吉拉」的過去七天搜尋熱度,甚至超過台北市長以及藍綠兩黨的台北市長候選人。
歐盟近年來為拿回「數位主權」頻頻出招,其中,科技監管向來是歐盟認為應優先處理的事項。先有二○一八年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使消費者得以重新掌控個人資料權利。過去幾年,歐盟不斷針對數位平台巨頭壟斷祭出天價罰款,成員國也不遑多讓,日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