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將在二十七日正式掛牌,籌備工作小組昨向行政院院會提出報告,數位部成立後第一年預算員額為五九八人,即將接任數位部政務次長的李懷仁說,數位部將採用大幅提高約聘比例、工作經歷為主的進用機制,其中約三百人可以約聘方式進用相關領域專業專才,期盼吸引更多民間數位領域專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底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今(11日)舉辦首場說明會,邀集連線服務及快取服務之中介服務提供者發表意見。外界質疑草案限縮言論自由,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表示,草案只規範「違法內容」,而非有害或不當內容,因後者涉及價值判斷、有言論自由疑慮。
NCC︰採競爭法或著作權法 尚無定論NCC將於本週四(十一日)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首場公開說明會,另於二十五日辦理一場公聽會。法律、企管、資管等跨領域的學者都建議中介法應納入媒體內容議價;NCC副主委翁柏宗回應,台灣要用競爭法、還是著作權法方式,尚未有定論,NCC持開放態度。
政府立法前 媒體公會可申請聯合行為豁免 與數位平台談判Google、臉書(Meta)等跨境數位平台本身未產製內容,卻藉由新聞獲得流量,獲取台灣近八成的數位廣告收入;而在地媒體花費成本培育記者、編輯,卻因不合理分潤致使廣告收入大幅萎縮,陷入生存危機。NCC近期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並未觸及外界關
根據近日公布的「台灣網路報告」指出,有高達五十一%的網路使用者支持數位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顯示「新聞有價」逐漸成為主流民意,不論是政府或數位平台都不應忽視;但包括Google台灣或臉書母公司Meta,都僅回覆還在了解數位中介法內容、不然就是不評論。
數位發展部即將成立,業界盼數發部能界定產業範疇並做跨部會協調;前NCC主委詹婷怡更呼籲,台灣不能缺席數位經濟,數位轉型也不只是單純e化而已。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副理事長詹婷怡,日前出席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第三屆會員大會暨產業論壇,強調台灣絕對不能缺席數位經濟領域
澳洲、法國成功透過不同司法途徑,讓數位平台巨頭為使用新聞內容付費。面對國內有學者疾呼行政院應參考澳洲模式,儘速帶頭推動媒體與平台的相關立法工作,政院官員昨表示,分潤制度的議題討論已久,目前各國做法不同,相關的問題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相關部門進行研議。
Google、臉書等數位平台獲取台灣近八成的廣告利潤,同樣以廣告為生存命脈的新聞媒體,面臨嚴重衝擊,學者呼籲總統蔡英文出面表達立場,並由行政院統籌跨部會推動立法,保障國內的新聞媒體業。對此,朝野立委昨也表態支持,並呼籲蔡總統的第二任期後半,在沒有連任壓力下,大刀闊斧,建立可長可久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