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首度以「邦交國元首」身分出訪梵蒂岡,教廷禮遇,並允諾比照其他邦交國元首待遇辦理,也不會限制我方其他參訪行程。結果馬英九總統暨夫人周美青卻決定「低調」率領「五人慶賀團」出席新教宗就職大典。難道連意義重大的外交出訪也要「低調」嗎?選前站台、各地掃街拜票,那裡有人就往那裡鑽。當選後,只講隱私,連
前幾天在路上看到行人手拿一份報紙,頭版上一張篇幅很大的照片是一位半裸的長髮男子,很野性的看向前方。心裡還在想,某某報紙怎麼也開始走水果報紙的路數,放一些讓人不舒服的照片在頭版上。回到家裡,看到家裡訂的報紙,才發現那個半裸男子是馬總統的女婿。這是驚悚一。
三月九日這一天,山下有二十萬民眾的反核遊行,山上有馬公主的喜宴;低處的民眾反核高調行進,高處的公主喜宴低調進行;人們往往只會關注反核新聞熱點,忽略報屁股的喜宴消息。喜宴的低調與神秘,讓人覺得不太尋常,所以有好事者出來挖掘新聞。為此總統府義正詞嚴的以「保護隱私」來壓制;國民黨的要員們像面對暴君那樣,不
經過幾天的懸疑,總統府終於證實,馬英九總統的千金馬唯中去年在美國紐約註冊結婚,對象是出生於台灣的蔡沛然,他幼時赴美,現在任職香港外商金融機構,馬唯中也將伴夫婿在香港定居。總統府發言人轉述說:「希望外界多給新人保有隱私的空間」。在此,我們跟社會大眾一樣,先要向總統與第一夫人道賀,祝福新人幸福美滿,畢竟
法務部函示警政署指出,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維護個人隱私的原則,警察於執行職務時,得制止民眾錄影拍攝,若不聽從,甚至可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並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而既然警察只是「穿著制服的公民」,若未得
日前中天新聞台報導「新法!未經警同意「錄影蒐證」恐觸法」,筆者對於新聞中高雄市警局員警值勤時以「新法修正」合理化其拍落民眾手中相機之行為深感興趣,新聞中隨後聽聞員警自稱所謂「新法」乃「社會秩序維護法」,筆者遂前往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看看到底是哪一條法律,給了警察大人如此大的「官威」。
去年初留日女學生東京遇害,卻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羈絆下,經濟支援、訴訟協助等等動彈不得。據悉近日立委主動提案修法,對於國人境外不幸受害身亡,遺屬得以申請扶助金廿萬元。雖本項法案通過或可「救急」,然對於國人異鄉遇害仍未「救苦」。本案被害人家屬初到東京「人生地不熟」,媒體大肆報導紛亂雜陳,行兇過程、犯
12月28日,中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中國「網絡」即台灣「網路」),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一旦「發現法律
從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到近日壹傳媒併購案,媒體壟斷議題再次引發強烈的抗議聲浪。媒體壟斷不僅涉及言論自由與民主化,更深一層是文化權利被侵蝕。因為「媒體」是現今文化生產的重要場域,滲透著、也傳遞著文化與思想。當媒體被壟斷,文化與思想就會被特定者所宰制,壟斷者就可以無聲無息地進行植入、形塑和管制。
日前一名政治人物之女公開透過兩名代理孕母產下3名寶寶後,代孕制度再度引發社會大眾的關注與討論。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則宣稱公民會議已得到開放代理孕母的結論,將朝此方向規劃。但實際上公民會議內部仍意見分歧,並未有所謂的「共識」,單就代孕制度的設計上,也還有很多地方沒有達成共識,很多疑慮並沒有獲得解決,包括
新聞報導政府研擬開放中國律師來台執業。此舉除昨日賴中強律師投書質疑之國人隱私外洩疑慮外,實仍有眾多問題:一、民國九十八年通過司法官、律師考試新制(一百年起實施),大幅增加律師錄取人數。今年三月間考選部長董保城即表示,為紓緩因律師增加所造成之市場飽和壓力,將推動「公職律師」專科考試以擴展業務範圍。不到
七月底在執政黨多數暴力下過關,美牛要來了,衛生署昨天正式公告萊克多巴胺容許量,但瘦肉精對人體的風險仍屬未知。民眾一定還記得,在爭議過程中,馬政府曾拋出「人民中毒,國家負責」來解除人民疑慮,但此話一出,反而引起民眾更多疑慮?政府要如何負責?發生在三十三年前的油症事件,政府可曾負起照護受害者的責任?
馬政府積極推動開放中國律師來台執業,先前傳出十月底定案,年底簽署,上週APEC連胡會,重新確認時程,將於一年內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中國律師來台,除了影響國人的就業機會外,也將衝擊台灣的法治基礎,並影響消費者對律師的信賴,不可不慎!台灣的律師是在野法曹,本於自治之精神,接受當事人委任,不會把當事
日前台北地檢署指揮五十多名員警,兵分十二路,展開全台大搜索,同時逮捕十二名涉嫌散佈淫照檔案的網友,並在偵訊後諭令以二萬元交保。而北檢啟動偵辦網友的理由,是因為刑事局監看各大網站,發現有人以BT點對點傳輸程式、臉書附加檔案、手機傳輸簡訊等方式下載及傳送,故鎖定多名網友,展開偵辦。
大家都看懂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的實際意涵,可悲的是「這句話」是現在進行式。大家可能要問,如何改革?以下是個人的一些看法:首先,有重大或爭議性之法官裁判或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時,媒體報導請刊載該或該等法官、檢察官姓名,並列出他們的法學教育及司法事務背景及歷年來他們有爭議性之裁判或處分。
旺中集團以報導連續在自家媒體抹黑黃國昌教授,而對於清大學生質疑旺中集團自導自演時,旺中集團相關成員隨即表示要「告到底」,對於這個案子,有幾點需要澄清。首先,旺中集團抹黑黃教授的報導,涉及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的問題。因為對於「學術聲譽以及個人名譽法益」的「抹黑」,事實上正是刑法第305條構成要件該當
自由廣場昨日讀者投書「33年前的油症患者,政府負責沒?」由於我參與油症照護的相關計畫,瞭解多年來政府是有提供相關照護的。油症事件負責人雖入獄服刑,但病死獄中且已脫產,因此受害者未獲賠償,政府除透過基層公衛護士訪視關懷患者外,自健保開辦之後,持續補助油症患者不分科別之門、急診醫療部分負擔費用、每年免費
最新美國時尚文化雜誌《浮華世界》刊登一篇標題聳動的專文《世界大戰3.0》,描述「網路文明」對全球傳統政經、社會與法律帶來巨大衝擊。在即將到來的強調人性化3.0網路世界,該雜誌提出全球將共同面臨的爭議性問題,台灣當然也無法免於其外。首先,是政府管轄權問題。網路資訊無國界,但目前國際間仍無法有效處理跨國
「醫師法」雖然沒有明定一般科醫師不能動刀開心臟,但是沒有經過一般外科以及心臟外科訓練的醫師,是不可以進行心臟手術,這是醫療常規。同理,醫師未經法醫學科及解剖病理學科的訓練,要來做刑事案件的相驗或解剖,當然也是不適宜。「刑事訴訟法」規定涉及刑案的屍體的相驗及解剖必須由醫師為之,這裡所指的醫師當然必須是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談判即將在上海舉行。儘管美國日昨在國際貿易障礙報告指ECFA至今仍未向世貿組織(WTO)完成通告,ECFA一年多以來也讓台灣得不償失,包括中小企業、農民、勞工及廣大上班族都深受其害,馬英九政府仍一意孤行,不但與中國唱和,加緊經由ECFA把台灣鎖進中國,還不顧國